人民网北京4月18日电(记者林露 实习生韩东钦)今天下午,北京市教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据悉,北京市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从5月1日启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5月1日 |
启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
5月4-5日 |
区县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5月10-11日(六、日) |
准予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
5月17-18日(六、日) |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
5月25日(日) |
寄宿制等其他入学完成录取 |
5月31日 |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
6月14-15日(六、日) |
小学审核入学信息 |
6月20日前(五) |
初中校向区县招生部门上报学校新生名单 |
6月27-28日(五、六) |
各区县招生部门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
7月1日前(二) |
区县教委将各初中校新生名单审核下发 |
7月4日开始(五) |
各中小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9月1日 |
生成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籍信息 |
9月15日前 |
生成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