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教育>>高考頻道_教育頻道_人民網_權威全面報道高考

北京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6】

2014年05月16日13:32    來源:北京教育考試院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北京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七、錄取

  高校在京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期間,高校和市高招辦要保証通訊聯絡暢通。參加不同批次錄取的高校,分別執行不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

  高校須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

  高校要制訂科學合理的錄取辦法,要正確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願的關系,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願的考生電子檔案不足時,不得拒錄非第一志願報考的考生。

  (二)投檔規則

  高校應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在投檔正式開始前向市高招辦明確本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順序志願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投檔,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后,若高校招生計劃未完成,再對未完成計劃進行第二志願投檔錄取。

  平行志願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同一科類批次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本科平行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志願高校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余額的高校,分數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檔條件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校招生計劃,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專科平行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志願高校專業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會考成績符合要求且有計劃余額的高校專業,分數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同一專業投檔條件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高校專業招生計劃,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專科批次錄取採取高會統招形式, 即招生高校根據各專業培養需求從會考備選科目中選定2或3門確定成績等級要求,會考備選科目為:歷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8門,考生會考成績必須滿足所報專業要求方能投檔。

  錄取過程中,首先在批次分數線上進行考生已填報志願的錄取,如有院校招生計劃未完成,將根據情況依次進行批次分數線上征集志願錄取、按已填報志願降分錄取和降分再次征集志願錄取。

上一頁下一頁
(責編:許錦妹(實習生)、熊旭)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