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10日電(記者申寧 實習生呂春妍)今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高校要進一步健全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制度,把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就業創業狀況作為高校評估重要內容,嚴禁任何形式的就業率造假。
《通知》要求,各高校應9月份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12月底面向社會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進一步健全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完善就業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把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就業創業狀況作為高校評估重要內容。建立和完善就業與招生計劃、人才培養、經費撥款、院校設置、專業調整的聯動機制,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推動高校不斷優化人才培養結構,提高培養質量,實現特色發展。
同時,各高校還應進一步加強對招聘活動的規范管理和招聘信息審核,切實營造公平就業環境。充分利用“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與監測系統”,及時更新、按時報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嚴禁任何形式的就業率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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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呂春妍(實習生)、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