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16日電 (趙英梓) 日前,教育部印發了《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就考試招生錄取如何保証科學、規范、可信的問題表示,將建立關於安全保密、違規處理等方面的制度,確保考試安全。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確保考試成績可信可用,《意見》重點強化了四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標准,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業水平考試進行統一管理,確保考試的權威性。二是由省級專業命題機構依據國家頒布的課程標准命題,加快題庫建設,確保命題的專業化。三是按照統一標准設置考點、考場,加強閱卷工作管理,統一閱卷程序、標准和方式,確保評分准確。四是建立關於安全保密、違規處理等方面的制度,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考試安全。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還表示,為適應學業水平考試帶來的變化,各地要全面推進高中教學改革。一是調整教學組織方式。滿足學生選學的需要,合理編班,把走班教學落到實處。二是提高校長和教師的教學管理能力。加強校長和教師的培訓、研修,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根據學生不同的選擇,組織實施相應的教學,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三是加強教學條件保障。在設施設備、師資配備等方面要積極創造條件,滿足新的教學需要。教育部將制訂印發《普通高中學生發展指導綱要》,建立高中學生發展指導制度,提高教師對學生人生發展規劃的指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