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16日電 (趙英梓)日前,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就“綜合素質評價如何可考察、可比較”表示,將通過參與相關活動情況及其成果來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評價。
《意見》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明確了每個方面的考察重點。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等,如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的情況。再如在藝術素養方面,重點是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等。
針對於綜合素質評價如何做到可考察、可比較,《意見》強調綜合素質評價注重考察學生的行為表現,特別是通過學生在有關活動中的具體表現來反映其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如思想品德方面,不僅要看學生參加公益勞動、志願服務活動的具體內容,還要看參加的次數、持續時間等,學生在這些活動中的行為表現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