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9日电(记者 贺迎春)记者今日从浙江省政府网站了解到,《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公开发布。“方案”显示,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方案”要求,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方案”显示,考试科目分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为必考科目,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另外,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据“方案”内容,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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