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9日电(记者 贺迎春)记者今日从浙江省政府网站了解到,《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公开发布。“方案”显示,考试科目分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为必考科目,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另外,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方案”要求,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实施各项改革。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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