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關於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有哪些具體措施?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我市已於2015年4月出台了《天津市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大幅減少、嚴格控制高考考試加分項目,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取消了全部7項鼓勵類加分項目,保留了4項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完善了1項地方性扶持類加分項目。同時,進一步嚴格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嚴格監督管理,做好信息公開公示。
十七、如何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和部署,主要採取如下措施:一是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高校自主招生安排在統一高考后進行。二是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三是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和形式,依據高考成績和學校自主考核情況,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四是符合高校要求的學生在公布高考成績后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願,在本科一批錄取前完成錄取。五是要進一步規范錄取程序和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公示,確保公平公正。
十八、關於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有哪些具體要求?
一是高等學校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並提前向社會公布。二是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三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四是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五是建立招生問責制,由高校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十九、在錄取方式上有哪些改進和完善?
統一高考繼續實行成績公布后填報志願方式,創造條件逐步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探索高校與學生雙向選擇的錄取模式。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探索應用型本科專業通過春季高考招生的錄取辦法。
二十、在改革監督管理機制方面哪些具體措施?
一是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范圍,自覺接受學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二是加強制度保障。強化教育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健全政府部門協作機制,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提高考試招生法制化水平。三是加強違規查處。加強考試招生全程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及時公布查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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