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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畢業生學費和助學貸款補償實現所有縣全覆蓋

2016年01月13日15:2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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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寧1月 13日電(記者 龐革平)記者從廣西教育廳獲悉,廣西從2015年起調整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政策,目前已實現所有縣(區)全覆蓋。

為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引導大學畢業生們服務基層,並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負擔,廣西出台了《廣西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暫行辦法》,從2015年起調整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政策。

據悉,廣西調整后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政策擴大了覆蓋面,從原來隻代償到廣西29個國家級貧困縣基層工作的應屆畢業生,擴大到廣西所有縣級基層工作的應屆畢業生。同時,擴大了受助學生的享受范圍,從原來隻補償廣西高校到基層就業的應屆畢業生,擴大至全國所有高校到廣西基層就業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

廣西調整后的新政策提高了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的標准,從原政策代償金額的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提高到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與此同時,廣西調整后的新政策更便民。為方便學生申請補償,新政策從申請材料和流程上進行了簡化。比如,在廣西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並就讀區內高校的畢業生在提交申請材料時,不需再提供貸款發放等証明,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部門與國開行通過數據平台直接獲取有關數據即可。

廣西調整后的新政策變更了受理部門。由原來畢業生向就讀的各高校申請補償,變更為畢業生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縣級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讓學生落實就業單位后即可在當地直接辦理相關手續,減輕了來回奔波的負擔。

廣西調整后的新政策延長了申請受理時間。原代償政策規定不受理超過就業當年遞交材料時間的畢業生申請材料,新政策考慮到有些符合條件的學生可能會因了解政策較晚錯失申請時機,因此將符合條件學生的申請期限延長至在基層就業服務的三年內都可以補報。(完)

(責編:歐興榮、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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