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9日電(記者 賀迎春)記者今日從浙江省政府網站了解到,《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下簡稱“方案”)已正式公開發布。“方案”顯示,語文、數學考試於每年6月進行。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1次在6月與語文、數學同期進行,考試對象限於當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分別在4月和10月進行。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1次成績。
“方案”要求,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准,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獨立思考與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方案”顯示,考試科目分為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3門為必考科目,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另外,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設有加試題的高中學考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高考選考科目。
據“方案”內容,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
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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