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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 横在毕业生面前的一道“玻璃墙”【3】

2014年06月13日09:50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户籍歧视最无奈——为保稳定,户口至上

“户籍歧视”主要是指一些大城市针对外地求职和就业人员所采取的一些不公平政策和待遇。“户籍歧视”最经常发生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是某些行业和工作岗位限制聘用外地人。二是同工不同酬。三是某些企事业单位不对外地员工提供社保和其他福利。

现象

有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机构通过对国内大中小三类城市中近百家事业单位在2013年1月至5月的各类招聘启事或招聘广告跟踪调查发现,有户籍要求或明确提出应聘者需“有本地户口”的单位占比达99%,事业单位招聘成为户籍歧视的“重灾区”。

此外,一些银行和高校也要求应聘者为本地生源。毕业生陈建告诉记者,今年他在应聘北京某银行时,该银行要求发简历邮件需在主题注明“生源地”。“这样一来,光看邮件标题就能直接把非本地生源的求职者排除在外了。”陈建说。

案例

张强是南阳人,2012年从郑州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至今尚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半年前他获悉桐柏县事业单位招聘,便跃跃欲试,准备报名。可打开招聘公告一看,张强很失望。

这份于去年11月14日,在桐柏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的“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招聘范围和对象明确要求,像张强这样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需满足“桐柏籍”。

张强不是桐柏县户籍,但是南阳市区户籍,他随即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询问,被告知“必须是桐柏籍,南阳市区的也不行”。听到这个结果,张强有些不满,他说:“和很多同学都去大城市工作不同,我毕业后就想着回到南阳,找份安稳的工作,可没想到机会并不多,事业单位招人还要设定户籍限制。”

“只有消除户籍就业歧视,才能消除人们对只招本地人的暗箱操作的怀疑,实现平等就业。”张强说。

热评

户籍就业歧视由来已久,或者可称为户籍制度的附庸。很大程度上,户籍歧视是公权力为户籍人口的群体“谋福利”。有人调侃:户籍歧视是事业单位招聘的“大萝卜”。相对而言,“小萝卜”容易拔掉,只要曝光事业单位违规违法招聘,相关部门很快进行纠正处理;“大萝卜”很难拔除,它扎根在“权力深层”,是一种异化的“权为民所用”,并且被大家普遍接受。这一方面源于中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户籍歧视,“法无禁止皆可为”;另一方面,庇护一定群体利益,不仅会被他们“待见”,且不是“以权谋私”。

户籍就业歧视给人才“画地为牢”。在人才流动的时代里,地方保护主义是一种“保护”,更是一种“禁锢”。有些社会不公我们已有清晰清醒的认识,比如,官员世袭、阶层固化是公平社会的“天敌”,蚕食着公平竞争的市场就业体系。但是,对类似于户籍就业歧视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要知道,人才的地域禁锢同样很危险。人才流动是生产社会化、科学技术整体化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按照人才的价值规律和社会要求所进行的空间动态调节。

就业歧视抽了户籍改革一鞭子。解铃还需系铃人,启动新型户籍制度改革是“唯一”切身可行之策,“唯一”药到病除之举。鉴于此,这项改革不仅要“一马当先”,而且要“快马加鞭”,朝着公平正义的方向加速。与此同时,各种招聘尤其是事业单位招聘也应该率先“突围”,主动摒弃户籍就业歧视的恶习,冲破“户籍篱笆”,这也是给户籍制度改革“松绑”,让户籍改革能够“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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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小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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