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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模擬申論試卷【2】

2014年04月01日16:09        手機看新聞

3.上海民政部門調查顯示,高達90%的老人擬將房產留給子孫,願意倒按揭的不到10%。

廣州市民鐘女士是“有房族”,還有幾年就要退休,她以“兒女有出息,不會讓父母賣房養老﹔兒女沒出息,不會准父母賣房養老”表明對以房養老不看好。

家住北京西城區的老楊略帶顧慮地說:“電視上總在宣傳,在美國,老人為了尋求高品質的養老服務,賣掉房子,住進養老社區。可是,如果賣了房子持幣在手,但沒有合適的養老機構,豈不還是‘前不著村后不著店’?”老楊的擔心不無道理,民政部的數據顯示,我國城鄉養老機構養老床位365萬張,平均每50個老人不到一張床。養老從業人員更是不足百萬。

“以房養老”也引發了網友們的大討論。

網友“Tomorrow”:把養老的責任又推給老人,這不符合中國人的傳統觀念。

網友“曹保印”:中國商品房的壽命平均隻有30年,房子比你先老了,怎麼養你?

有人表示無奈:“赤條條來,艱苦奮斗幾十年,有房了﹔光嘟嘟去,以房養老倒按揭。”

另一個網友則說:“基本上遺產稅就不用實施了,所謂祖產不復存在,能傳下來的還得看黃金,最差也能避遺產稅,從這點來看黃金傳世是有根據的!”

網友“薇拉”表示支持:“如果沒有時間限制,這樣的養老方式挺好的,減輕子女負擔,作為子女只是少了一套繼承的房產,對生活沒有實質影響,何樂而不為。”

4.在發達國家,按揭養老有成熟的運作方式。特別是對房產評估環節,有中立的權威專業評估機構負責房屋價值的評估,既能照顧到老人的利益,也能保証金融機構的合理收益。如果出現房價波動,還有一種由政府主導的保險機構或市場化保險公司來分擔風險。而根據我們目前的狀況,“居民普遍預計房價將上漲,老人會吃虧”。而對金融機構而言,當老人年邁將房產抵押時,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經不多,一旦房價波動下行,保險公司或銀行的給付能力有限,風險也較大。如果再發生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根據“房隨地走”的原則,建造在土地上的房屋不屬於個人,那麼雙方當事人都會受到很大損失。

有社保專家認為,傳統觀念下房產寄托了家庭太多情感,“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以房養老”作為舶來品,在英法等國家之所以流行,與高遺產稅等一系列因素相關,人們在“以房養老”和“留房產給子女但要繳納大筆稅金”之間較容易做出選擇。

另一位社保專家則認為,對近2000萬無子女老人和失獨老人老說,養老是一個大問題,反向抵押能助這些老人安度晚年。他還表示,有社保的老人都能溫飽,但每月隻幾千元。若拿價值幾百萬元的房產反向抵押養老,每月能多得幾萬元且終生源源不斷。

5.“以房養老”實則是一款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牽涉到保險、銀行等金融機構。然而調查發現,中信銀行於2012年推出“以房養老”按揭貸款業務,是國內較早試點“養老按揭”的銀行。但該業務推行以來在深圳、合肥等多地交易量為零。

“比如,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涉及銀行的房產處置權,而銀行處置隻能通過法院拍賣渠道解決,銀行沒有這個處置能力。如果實行住房反向抵押保險,本質上也是個反向抵押貸款,而保險公司並不具備辦理抵押貸款的資質。”中信銀行某分行消費金融部經理坦言。

在採訪房地產評估公司時,多數媒體得到的回復是“沒有開展這項業務”。一位評估人員說:“不是沒有熱情做,而是現為缺乏統一平台,業務割裂太嚴重。”一位保險公司高管則稱:“如果國家能給我們一個政策,允許保險業做按揭貸款業務,那麼我們還是可以做的。”

事實上,銀行、金融等機構還有另一重擔憂。雖然2007年出台的《物權法》已經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自動”並不意味著“無償”。如果70年產權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償續期,那麼續期費用將是一個巨大的未知風險。如果續期費用太高,金融機構很可能會無利可圖,甚至虧本。

6.盡管《意見》中明確提出發展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醫療養老結合等多種養老服務模式。而“以房養老”只是“完善投融資政策”中的一句話,而且明確是開展試點。但“以房養老”的出現還是引起了強烈反彈。“以房養老”成為大部分民眾炮轟的對象。無論事實如何,為數不少的民眾認為:“以房養老”就是政府不管養老,要老百姓拿自己房子養老。

有評論文章分析指出,對“以房養老”政策的誤讀只是一種表面現象,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目前普遍彌漫於我國整個社會保障領域的一種不安情緒。從上世紀90年代起,我國住房、醫療、教育等領域展開了一系列改革,這種改革基本上以市場化為路徑,改變了計劃經濟時期由政府包辦的低福利狀態,使這些領域依賴產業化的路徑獲得了很大的發展。總體來說,這些領域的改革成績是有目共睹的,在使部分富裕民眾能夠通過貨幣購買到高端服務的同時,也使這些實現了產業化的行業成為推動GDP增加的重要力量。但是,這些領域在改革的過程中,忽視了對未富起來的底層民眾的兜底保障。在此背景下,有關“以房養老”的政策建議自然很容易引起社會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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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榮志卉(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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