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於8月18日16:30前攜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証明(原件)、低保証(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証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省或市州考試機構審核同意后,可免繳筆試費用。
9月21日至9月26日可打印准考証。
繳費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選調生和專職黨建工作職位整體繳費人數達到1:3比例即可組織考試)不組織考試,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含通過體能測試的人民警察職位和通過專業考試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特殊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報名期間適時公布無人報考或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的報名人數。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於8月19日15時前通過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公布,考生要及時查看本職位報考情況。
已報考因繳費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考生請於8月20日8時30分至14時30分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改報成功后於8月21日14時30分前重新支付考試費用后(原費用在報名工作全部結束后系統自動退回)即為改報確認工作結束。未按時改報或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考試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9月26日進行。
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專業考試和面試。
1.公共科目筆試:
試題由省裡統一命制。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試級別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申論》(甲)。報考縣(市、地級市的區)機關、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及省直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機關(單位)的考試級別為乙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乙)、《申論》(乙)。其中報考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干部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社區、居委會干部職位的考生,考試級別為丙級,筆試科目為《申論》(丙)和《農村工作常識》或《街道工作常識》。筆試考點設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參加《申論》科目考試時,可以使用所報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文字答卷。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
9月26日8:00-9: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
10:10-12:10《申論》。
公共科目筆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總分滿分為200分。考試級別為甲級的合格線為120分,考試級別為乙級、丙級的合格線為100分。
筆試合格,將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招錄職位參加專業考試或面試人選。如考生筆試成績總分相同,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成績高者優先﹔如各科成績均相同,一並進入專業考試或面試。筆試成績及其排序名次帶入專業考試或面試。
2.專業考試:
普通專業職位的專業考試由招錄部門負責在面試前組織﹔特殊職位的專業考試於8月15日前組織實施,專業考試成績將於8月16日前通知考生。
3.面試:
報考職位筆試為甲級的考生採用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法進行面試﹔報考職位筆試為乙級、丙級的考生採用結構化面談法進行面試。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生面試方法採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法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記者劉曉宇 實習生張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