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鄉村教師評職稱不設外語“門檻”
昨天,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鄉村教師評職稱時不作外語成績、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
針對鄉村教師“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問題,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據悉,由國家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証書﹔由省、縣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鄉村教師職稱評聘對論文及外語不作剛性要求,職稱(職務)評聘將向鄉村學校傾斜,改進鄉村教師評審標准,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郭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