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1.遼寧省常駐戶口考生參加普通高考報名須符合以下條件(以下簡稱基本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從省外遷入遼寧省的考生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在符合以上條件的同時,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單人戶口考生(含和非直系親屬戶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在遼寧省的戶籍滿三年、高級中學學籍為三年(往屆畢業生須具備遼寧省高級中學畢業証書)。
②全家戶口考生(含和父親或母親一方戶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戶籍遷入時間須在遼寧省高考報名工作開始前,應屆考生的遼寧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要求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滿一年,往屆考生或社會青年須具備遼寧省普通高級中學畢業証書。
2.省外流入我省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在符合基本報名條件的同時,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我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並有完整學習經歷(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初始注冊學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3.特殊考生的報名。
(1)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須符合基本報名條件並有我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証》或《外僑居留証》。
(2)申請報考少年班,必須是符合教育部和有關高校招生章程的條件要求的高二及以下年級的學生。
(3)報考特殊教育高校單獨招生考試必須是符合有關高校報考條件的聽殘、視障及其他殘疾考生。
(4)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報考內地普通高校,須到教育部聯合招收港澳台學生辦公室辦理相關報名手續,參加教育部單獨組織的聯合招生考試,不必在遼寧省參加高考報名。
4.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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