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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5年高考調整為考后知分填報志願

2015年03月26日22:07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3月26日電 (記者 郝孟佳)從今年起,北京市高考本科志願和單考單招志願填報時間從考前填報調整為考后知分填報。本科批次志願和單考單招志願填報時間為高考成績公布后6月25日8時至29日20時進行。專科批志願填報安排在本科錄取結束后進行,填報時間為8月3日8時至4日20時。

今天,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召開2015年第一次會議,並審議通過了《關於做好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文件。

每批次平行志願填報高校增至6所

從今年起,對2015年高考志願設置進行調整。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個批次依次錄取。本科提前批按A、B、C三段順序依次錄取,每段均設置兩個順序志願,每個志願填報1所高校。藝術院校(專業)、體育院校(專業)、軍事院校、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國防生的院校(專業)、公安類等院校(專業)在A段錄取﹔“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原則上在B段錄取﹔“農村專項計劃”在C段錄取。本科一、二、三批均為平行志願,分別可以填報6所平行志願高校,每所高校填報6個專業,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

對同一科類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即所有考生排一個隊列,高分者優先投檔。每個考生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平行志願的志願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余額的高校。分數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檔條件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校招生計劃,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平行志願隻進行一輪投檔,平行志願的多所高校在投檔中隻作為一個志願,隻享受一次投檔機會,一旦考生被投檔,即使被退檔,也不能再投到本輪投檔的其他高校。

平行志願投檔時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考生在填報平行志願時,一是要志願定位合理、梯度適當。平行志願投檔時,首先對考生按成績進行大排隊,每個考生投檔時會按照考生所填平行志願的順序進行檢索,考生在填報志願時應根據本人的成績進行合理定位,在平行志願中體現適當的梯度,增加被錄取的機會。

二是考生要仔細閱讀、認真參考有關統計資料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掌握招生學校招收考生的條件、辦法和往年錄取情況等信息,尤其要注意招生院校和招生專業的特殊要求,如身體條件、性別、外語口試、單科成績等。

三是要認真考慮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平行志願投檔時按學校計劃總差額數(不是以專業差額數)進行投檔,如果考生被投檔到某一所學校,但填報了不服從專業調劑,有可能因為未達到所報專業錄取分數被學校退檔,從而失去本次投檔的錄取機會。

四是注意平行志願方式下仍有風險,平行志願雖然增加了考生的投檔機會,但也存在由於志願梯度設置不合理而不能投檔的可能性。另外如果投檔后一旦不符合錄取要求被退檔則不會投檔至該志願的其他高校,隻能參加志願征集或下一批次錄取,從而產生較大的心理落差。

農村專項計劃從30增至200左右

第一,擴大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本科農村專項計劃。2015年我市農村專項計劃將從30擴大到200左右,從3所市屬高校擴大至所有市屬本科一批招生院校,招收在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就讀的農村考生,進一步提高我市農村考生升入本科一批比例。

第二,緊密契合國家和北京市發展建設需求,培養社會急需的高水平人才,積極推動高等教育的良性聯動,全面提高大學生專業水平、綜合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實施市屬高校高層次人才培養“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招生計劃數2000左右,按區縣分配。

調整自主選拔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方式

從今年起,對高校自主招生選拔、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方式進行調整,具體為:高校自主招生選拔、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單獨設置特殊類型志願,考生可填報1所志願高校,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結束之后本科一批錄取開始之前進行。取得資格認定的考生,須將資格認定高校填報在該志願中,方能享受相關特殊類型招生政策。

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

1.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以及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含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制發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証書)等全國性加分項目,此后獲得相關稱號、獎勵、名次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稱號、獎勵、名次的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2.保留“烈士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項目,分值不變。

3.取消“奧賽省級一等獎”、“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項目。保留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及退出部隊現役考生同等條件優先錄取項目。

4.取消“北京市三好學生”、“北京市優秀學生干部”加分項目。

5. 調整“少數民族”加分項目。2015、2016年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投檔,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從2017年起,加分考生范圍調整為“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分值5分,也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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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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