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好
順利找到伴侶安度晚年
老年人一旦失去伴侶會很孤單,為追求新生活,很多中老年人來到沈陽晚報“老有所依”相親會,尋找合適的另一半。在這裡,不少人找到了心儀的伴侶,享受到了幸福的晚年。李阿姨就是其中的一位。
71歲的李阿姨半年前加入本報相親俱樂部,剛來的時候,李阿姨情緒很低落,她的老伴因病去世,她一直痛苦地難以自拔,這也深深地刺痛了兒女們的心。因此,當兒女們看到沈陽晚報“老有所依”相親會時,決定幫母親物色一個合適的老伴兒。隨后,李阿姨參加了沈陽晚報在恆大綠洲舉辦的相親活動,與一位76歲的退休干部聊得很投緣,兩位老人彼此都有好感。與此同時,兒女們也都很支持老人的選擇。雙方子女見面后,兩個人的關系便確定了下來。有了新伴侶,兩位老人的精神好多了,整天都樂呵呵的。到了節假日,雙方的兒女都搶著到家裡看老人。
問起李阿姨為何能這麼順利地找到合適的另一半時,她表示,在找老伴時,她並沒有將標准定得非常高,什麼長相、身高、退休金,都不太挑。李阿姨直言:“很多人找后老伴難,都是因為太挑了。”此外,她還表示,找伴侶最難的一點在於個人的擇偶心理,隻有擺正心態,才能順利地找到另一半。
需謹慎
“搭伙”有隱患 莫要非婚同居
在了解中老年人婚戀生活的過程中,記者發現,黃昏戀換來的不全是喜劇,有的還因此惹來麻煩。兒女反對,自己也生氣上火。其中,雙方老人和子女之間的財產糾紛是這些問題產生的主要“導火索”。
為了擺脫子女帶來的壓力,有的老年人過起了“非婚同居”的生活:不登記,就搬到一起住,人們把這種現象稱為“搭伙”。無論是通過本報相親會相識的老年伴侶,還是朋友介紹相識的老年伴侶,記者都會勸兩位老人:“想在一起,就一定要登記,不要非婚同居。”
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非婚同居不可取。首先,不登記就沒有法律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夫妻缺乏責任感。如果一方得病或者遭遇事故,另一方很可能就離他而去。其次,如果不登記,自己的繼承權及對財產的處分權很難得到保障。
通過若干例子可以看出,老年人非婚同居最易遭到權益傷害的就是女性。由於女性的預期壽命普遍較長,因此極有可能是男性先走一步。女性老人不僅在日常生活中要照顧老伴起居,而且在老伴生病住院期間,還得承擔護理照料等工作,但是當她失去照顧能力時,則有可能被對方子女“掃地出門”。
想要幸福,還有一點很重要。在找伴侶之前,不能有任何貪圖財物的念頭。如果總想著“佔便宜”,最終往往是悲劇收場。
(來源:沈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