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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5中國教育”系列評論一

落實依法治教是解決“老大難”問題終南捷徑

熊丙奇

2014年12月23日11:23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手機看新聞

編者按:2014年在中國教育史上絕非平常的一年, “深化改革”挂帆而起,四中全會帶來了依法治教的東風﹔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與四個配套“意見”一起構成“新高考”的基石﹔職業教育得到了異乎尋常的重視,這塊中國教育的短板有望成為支撐教育發展的“半邊天”……

除了這些已經見到的,以及可以預見到的改革紅利,當前我們依然面臨很多困惑與糾結。“擇校熱”叩問教育均衡﹔“性侵”觸及師德紅線﹔校車事故讓我們痛徹心扉﹔5000萬留守兒童的生活狀態讓我們魂牽夢縈……

新的一年,我們希望教育公平、教育創新成為新常態,渴望技術進步給教育帶來的新變化,期待以開放推動中國教育改革前行。“致2015中國教育”系列評論將與你分享中國教育發展的智慧。

2014年11月、12月間,黑龍江教師的停課討薪事件,引起輿論廣泛關注。先是肇東市數千名教師停課討薪,接著,黑龍江多地又出現或大或小范圍內的教師維權事件。教師們公開發表維權書,提出了提高工資待遇,停繳養老保險費等要求。對此,黑龍江省教育廳、財政廳表示,要爭取盡快解決教師們的合理訴求。12月22日,又有媒體報出河南固始縣200余名教師罷工。原因是拖欠績效工資,而承諾的漲工資卻沒有兌現,每月還要扣掉工資的18%,盡管當地官方稱,將全面落實有關文件不折不扣,但至今200余名教師仍然聚集在固始縣政府門前。湖北武漢、安徽銅陵等地也相繼發生了停課討薪事件。

需要追問的是,為何教師的合法合理訴求,長期得不到解決,迫使老師採取停課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基本權利?這是典型的不依法治教。

按照《教師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如果地方政府沒有依法保障教師待遇、拖欠工資,應該依法追究責任。但現實中,問責幾乎很少發生,因為往往就是由政府部門自己問責自己。就像黑龍江肇東市的欠薪事件,至少應該由其上級機關追究責任,如果欠薪確實存在,應該限期歸還被挪用的經費,並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依法治教首先要完善教育問責機制,從政府自行問責,改革為人大機構問責,人大有責任檢查教育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追究政府不履行保障教育經費的責任,在人大問責基礎上,再引入司法問責,追究欠薪中的違法犯罪行為。如果有嚴肅的問責機制,地方政府會一再不落實法律,依法保障教師的合法待遇嗎?

其實,與教師待遇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一樣,我國很多“老大難”的教育問題,都源於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沒有落實依法治教。比如,近年來連續爆發的校園性侵、猥褻、性騷擾案件,2014依然是教育熱點,寧夏教師性侵12女童等案件觸目驚心。這毫無疑問是一個法律問題,應該由司法機關介入調查,可是有些卻一直被視為師德問題,成了教育系統、學校的內部問題,首先由學校進行調查、處理,這就把本屬於法律的問題,變為學校的內部事務,有的就被“私了”,當事教師僅僅被調離原崗位。還有教師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問題,也是每年輿論關注的教育熱點,但這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早有明文規定,可是,具體到現實,學校、家庭、社會、司法,並沒有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展,提供全方位的保護。

依法治教,就是要從政府、到學校,再到教師、學生,都按照法律規范行事,政府不能不履行法律責任,也不得越權干涉學校的辦學﹔學校不得縱容教師、學生的違法犯罪,也不能侵犯教師、學生的合法權利﹔教師不能利用職務之便,謀求非法利益,也不能在教育教學活動歧視對待學生。這些都在現行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但執行、落實成為一道難題。

年終歲尾,發生在山東蓬萊、天津武清的幾起重大校車事故再次敲響警鐘。校車安全問題為何在《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台后,依舊嚴重?原因在於,沒有有效落實政府主導原則,政府只是負責監管,卻不管校車的配備、投入。隻有由政府將購買校車的費用納入預算,保障校車硬件投入,然后交由專門的公交公司運營,在運營中適當向學生收取部分費用才能真正讓《條例》落地,保障學生安全。

像高校的學術不端問題,教育部門、科技部門都要求零容忍,但經常不是由學術委員會獨立調查處理,而是由行政部門處理,用行政規則代替學術規則,在一些學校,行政力量還成為學術不端的保護傘,2014年,北大、清華都頒布了大學章程,希望由此實現依法自主辦學,可是,如果章程規定的條款,諸如“學術委員會是最高學術權力機構”、“師生共治”,在現實中根本不落實,同時無人問責,章程就可能成為擺設。

要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強化問責機制,引入人大問責、司法問責,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要改革教育管理制度,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實行學校的民主管理。如果權力不受監督,教育管理、學校辦學,就不會依法行政、依法辦學,而是以行政的意志、長官的意志辦學。

這需要學校真正建立現代治理結構,教育的歸教育、學術的歸學術、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讓政府、辦學者、教育者、受教育者在教育管理、學校辦學中,依法履行職責,同時依法享有相應的權利,這才能逐漸消除教育投入不足、教師待遇低、學生權利受侵犯、學校辦學不均衡、辦學缺乏自主權、教育腐敗學術腐敗高發等教育“老大難”問題。

解決教育“老大難”問題,沒有終南捷徑,如果非得要找一條捷徑的話,那麼,踏踏實實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面推進教育領域法治化進程,實現依法治教,就是最快的捷徑。

(作者為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致2015中國教育”系列評論:

一:落實依法治教是解決“老大難”問題終南捷徑

二:為了生命的話題不再沉重

三:“教育均衡”只是初戰告捷

四:以教育開放促進教育改革

五:教師神聖才能品德高尚

六:發展職業教育尚需硬政策

七:技術變革教育:需重新定義學校功能和教師角色

八:留守兒童,痛在哪裡

(責編:賀迎春、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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