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賀迎春 實習生畢雪梅)從2002年開始對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研究、謀劃、試行,到日前公布《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下簡稱《意見》),綜合素質評價的出台可謂“十年磨一劍”。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廈門大學教育研究院院長劉海峰昨天在人民網訪談時表示,綜合素質評價從理論上來說非常好,但實際上要做可操作性不是很強。“將綜合素質評價做為高校參考和依據的這種探索關鍵要經得起實踐的檢驗,是不是具有可行性這點最為重要。”
劉海峰認為,現在高考確實存在“唯分數論”的局限,要改變這種狀況,就要參考高中學生平時的表現,也就是綜合素質評價。“但是這個表現往往是沒有剛性標准的。要進行評價,如果沒有剛性標准,就不像分數一樣是一個很難有人為因素摻雜進去的評價標准。”
在談到實施綜合素質評價能否避免暗箱操作、尋租等現象時,劉海峰說,“很難完全避免。中國一千多年的考試史,包括高考制度建立60多年、恢復高考30多年以來,所有歷史實踐都証明,隻要沒有非常剛性的標准,都有可能造成金錢、關系或者權力的介入。”
劉海峰認為綜合素質評價首先需要具有可比性,不然就只是一個參考,甚至多數高校都不會用來參考。例如,拾金不昧、孝敬父母這些行為是沒有辦法進行比較的。“這種情況下,人為因素可能摻雜進去,那不單單是對農村考生不利,對沒有社會資本的城市弱勢群體也有很大影響。”“要真的具有可比性,就必須進行量化。但是量化就可能會使綜合素質評價走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