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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志願級差的作用 科學合理填報志願 

2014年05月19日09:58        手機看新聞

二、准確運用志願級差的威力

(一)為什麼說唯梯度是有害的?

很多考生和家長都知道,在填報非第一志願時,一定要與前面的志願拉開梯度(即兩個志願院校相差一定的錄取分數),也就是第一志願與第二志願之間要有一個梯度,第二志願與第三志願之間有一個梯度。但很少有考生和家長明白,比掌握梯度更重要的是了解院校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分數級差。其實,不僅很多考生和家長存在這個問題,相當數量的介紹高考志願填報技巧的“指導性”文章也存在唯梯度馬首是瞻、根本不提志願級差的問題。

例如,有一篇介紹高考志願填報技巧的文章說:“考生在確保所填報第一志願是與自己實際相符的錄取層次較高的院校外,為了不失掉中間階層院校和出於保底的需要,其他志願的填報應由高到低,呈‘降幕式’排列,同一層次院校不能填寫成‘並列式’或‘波浪式’,更不能填成‘升幕式’,這樣可以避免同一層次的志願之間的‘撞車’現象。如在廣東,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屬於同一層次院校,如果考生第一志願報了中大,而第二、第三志願卻填華工、暨大,這樣該批中大之外的志願等於是無效的。”此說對錯如何,筆者暫不下結論,而是先看其所舉的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這3所屬於同一層次的院校第二志願能不能報,應該怎麼報。

1.暨南大學為什麼不能作為第二志願?暨南大學在2009年的招生章程中關於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規定:“關於院校志願,我校一般不招收第二志願及后續志願的考生。”很明顯,所有的考生都應特別注意,在2009年及以前填報高考志願時,一般不能把暨南大學作為自己的第二志願及后續志願。由於從2010年開始廣東省實行了平行志願,故在廣東省不存在是否填報第二志願的問題了。

2.華南理工大學的第二志願如何報?先看華南理工大學在2005年的招生章程中關於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分數級差的規定:“分數與學校志願的處理辦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願順序,若第一志願檔案不足,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願考生,接收第二志願考生的招生計劃控制在20%(所在省同種類計劃總數)以內。廣東省考生按志願優先原則錄取新生,非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並按減去學校志願分數級差后的分數作為學校排序分數來確定錄取專業。不錄取未填報我校志願的考生。”

再看華南理工大學在2009年的招生章程中關於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分數級差的規定:“分數與學校志願的處理辦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願順序,非廣東省考生嚴格按志願優先原則錄取,即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志願檔案不足,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願考生。廣東省考生按志願優先原則錄取新生,非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分數必須超過廣東省當年規定的高分保護投檔線,同時設定學校志願分數級差,各志願間級差值原則上定為20分,並按減去學校志願分數級差后的分數作為學校排序分數來確定錄取專業。原則上不錄取未填報我校志願的考生。”

(1)分析2005年的招生章程及錄取。通過該校2005年的招生章程,廣大考生和家長應該理解到:實際錄取情況又如何呢?2005年華南理工大學在廣東省計劃招生, 第一志願填報中山大學、暨南大學、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及第一批次中的任何大學,而第二志願填報華南理工大學的考生,被其錄取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如在總分及其以上者,幾可穩操勝券。據南方日報報道,也就是說,這考生都具備第二志願填報華南理工大學並予投檔的資格。由於華南理工大學在招生章程中有關“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僅規定為“承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條件的考生的投檔成績”,那麼,在廣東省實際投檔投檔分分及其以上者中,無疑包含了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條件的考生的加分,但是因為華南理工大學對第一志願和非第一志願進檔考生的專業確定辦法,未有非常具體明確的規定,故還需要了解得清清楚楚。

(2)分析2009年的招生章程及錄取。通過該校2009年的招生章程,廣大考生和家長應該理解到: 2009年的實際錄取情況。該校2009年在廣東省理科計劃招生,因此在總分及其以上者, 第一志願填報中山大學、暨南大學、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及其第一批次中的任何大學,而第二志願填報華南理工大學,不僅可穩操勝券,還可稍微選擇一下較合適的專業。

3.中山大學的第二志願怎麼報?先看中山大學在2005年的招生章程中關於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分數級差的規定:“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不錄取沒有填報我校志願的考生。”

再看中山大學在2009年的招生章程中關於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分數級差的規定:“院校級差: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時設置院校級差分(每一級差為30分,即第二志願報考我校者減去30分,第三志願報考我校者減去60分,依次類推)。依據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關於志願投檔的規定,非第一志願考生若與第一志願考生同時出檔,將減去院校級差分后與第一志願考生同時進行專業錄取﹔若未同時出檔,其專業志願隻能錄取到本校前一志願錄取后未滿額的專業。”

(1)分析2005年的招生章程及錄取。通過該校2005年的招生章程和在廣東省的實際招生情況,可以知道:在廣東省計劃招生及其以上者, 第一志願填報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及其第一批中的任何大學,而第二志願填報中山大學被其錄取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如在總分及其以上者,幾可穩操勝券。

(2)分析2009年的招生章程及錄取。通過該校2009年的招生章程和在廣東省的實際招生情況,可以知道:在廣東省理科計劃招生及其以上者,才有非第一志願填報中山大學並被錄取的可能。由於投檔率為102.53%,因此在總分及其以上者, 第一志願填報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及其第一批中的任何大學,而第二志願填報中山大學被其錄取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如在總分及其以上者,可穩操勝券。

於是,結論自然而然就出來了:“唯梯度說”是有害的,是會誤導第一批次(重點批次)中許許多多考生的,僅在廣東省就可能多達名,當然也包括其它批次中的一些考生。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廣東省在2010年開始實施了平行志願,所以不存在第二志願報考名校的情況了。但是,對於其它實行非平行志願或者小平行的地方,以上技巧還是具有指導作用的。

(二)填報非第一志願的基本技巧

通過以上例子,可以知道:

1. 高考填報非第一志願,首先需考慮並掌握的是相關院校在招生章程中關於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分數級差的規定,而不是什麼“梯度”。掌握了這一基本技巧,同一批次院校志願的填報不僅可以由高到低,呈‘降幕式’排列,也可以填寫成‘並列式’或‘波浪式’,還能填成‘升幕式’,而且照樣可以避免同一批次的志願之間的‘撞車’現象。不過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一般情況下,高考填報第一志願和非第一志願,遵循從高分院校到低分院校的填報原則比較穩妥。

2.其次,為什麼?道理很簡單:現在許多院校招生時都是第一志願優先,也就是隻要第一志願充足了,是不招非第一志願的。人家不招第二志願、第三志願,你的“梯度”再大,哪怕大到50∼100分,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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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霽(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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