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从事教育事业多年的男子张金汉,向一所成人大学副院长提供了2000余个假证,并骗取了1242万元钱款后逃往马来西亚。昨天上午,张金汉在市一中院受审。检方指出,张金汉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刑法规定,将被判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此案未当庭宣判。
现场
被告人法庭秀“自己”
上午10点,51岁的张金汉被带入法庭,他个子不高,戴金丝眼镜。庭审一开始,张金汉就打断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称自己年纪大了,听不清楚,此后公诉人举证时,张金汉也曾大喊“报告”打断,对此法官对其提出警告。
“我对起诉书的指控全部都有异议”,听完起诉书后,张金汉说。随后,他侃侃而谈讲述自己从事多年教育事业并有多项发明的光辉历史。
据其讲,1986年他大学毕业以后被分配到中石油河南油田工作,1998年他来到北京,转行先后在中国新一代杂志社做了记者、编辑、新闻部主任,后又从事教育研究。案发前,他自己开了公司,名为金汉致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张金汉说,他一直从事教育课题的研究,从2000年起收入就能达到月收入3万到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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