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清华开始试行的人事改革制度中规定,讲师、副教授在规定时间内学术成果不足以提高职称,应自行走人,即“非升即走”,后来调整为“非升即转”。至少,不能一味地以“非升即走”的管理模式,逼老师扔下学生,重科研而轻教学,放弃“传道讲台”,而将教学、将大学当成“研究平台”“加薪平台”“职称平台”甚至是“升职平台”!
1993年,清华开始试行的人事改革制度中规定,讲师、副教授在规定时间内学术成果不足以提高职称,应自行走人,即“非升即走”,后来调整为“非升即转”。2014年4月,清华大学决定不再续聘外文系讲师方艳华后,收到了来自世界各地毕业生、共计50多封4万余字的请愿书,希望将这位“因全身心投入课堂教学导致科研成果不足”的老师留在教学岗位。目前,方艳华已与校方达成一致,转岗为职员。
大学老师应该重科研还是重教学?事实上,这是一个伪问题,因为重研究与重教学本质上并不矛盾。老师通过提升科研能力等,是充实自己,老师充实了自己,也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但因为大学老师的时间与精力等毕竟有限,重科研与重教学在现实中,又往往是有所侧重的。而清华大学“非升即走”的人事管理模式,明显有引导老师重科研的意思!
“非升即走”制度的出发点和管理初衷无疑都是好的。但如果具体执行中过于死板,则明显就会偏离教育的本意和大学的精神。
首先,何谓老师?老师是传授文化与技术的人。古语则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由此可见,“传道”乃是老师的第一责任,作为老师,也有必要先在完成了教育与教学任务之后,再去搞科研之类。因此,以“科研成果不足”对老师进行转岗甚至辞退,明显不妥!
其次,何谓教育?教育是有目的地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学教育则明显是针对大学生身心发展的教育与教学。离开了教育与教学,教育也就不能称其为教育。如果老师一味地投身科研,天天都写论文求发表,势必会偏离教育与教学的目的,这不是教育的本义!
再次,何谓大学?大学是一个高等教育机关,其有提供教学条件和研究条件两大职能。而且这两大职能中,提供教学条件是基础,其次才是提供研究条件。一个大学,如果将老师的科学成果等看得过重,多少是有些本末倒置的。
老师是知识传授者,不是专业研究人员,也不是专职论文作家,能教育好学生的老师,就是好老师,而研究成果斐然,但却教育不好学生的老师,其最多只是一个好研究者,而不能称为是好老师。就此而言,大学针对老师的人事管理制度,还需以教学为主,以科研为次而制定和实行。至少,不能一味地以“非升即走”的管理模式,逼老师扔下学生,重科研而轻教学,放弃“传道讲台”,而将教学、将大学当成“研究平台”“加薪平台”“职称平台”甚至是“升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