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中国合伙人》
新京报:有人说你们是切糕版的“中国合伙人”,你们看过这部电影吗?
蒋春杨:我们看过好多好多遍,很喜欢,我们的合作也在模仿电影里的方式。
新京报:都模仿了哪些方式?
蒋春杨:比如有关决策和信任的问题,关于店的发展方向、设计等,我们会有各自的意见,但我们商量好,这块是谁负责,谁就有拍板权,比如说我负责客服运行,我就有绝对的话语权,你可以给我建议,但拍板权在我这。
新京报:你们都还在读大学吧?学业会受到影响吗?
蒋春杨:我是大三,他们俩是大四。我尽量就是不挂科,能毕业,学院对我也没有很大的要求。现在有课尽量都去上课,实在不行就请假。部分老师知道我在卖切糕,他们就笑着说,作业还是要交。
新京报:那你们毕业之后的打算呢?
蒋春杨:目前我们就是想把它做好,做成个品牌。
阿迪力:不光如此,我还想通过这个事业,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切糕,了解新疆同胞。(胡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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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天价切糕事件”
2012年12月3日,湖南岳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一则消息,称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殴。微博称有两人轻伤,赔偿被损坏的核桃仁糖果约16万元,加上受伤人员医药费及受损车辆费用,总共赔偿约20万。
消息引爆舆论,16万元的“天价”切糕引发网友吐槽。不少网友称“切糕”才是奢侈品、硬通货。
12月5日上午,岳阳公安微博澄清称,“经物价、司法鉴定,被损的16台三轮摩托车、车上核桃仁糖果5520斤的损失及受害人医疗费用共计15万余元。此前微博工作人员未经核实发布不准确信息,再次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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