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教育>>高考频道_教育频道_人民网_权威全面报道高考

江西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5】

2014年05月16日14:38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江西: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七、建档

  21、考生纸质档案建档工作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组织县(区)招考办集中进行。高考考生的纸质档案须由县(区)招考办统一保管,并要严格密封,严禁由中学代管。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民办高校录取考生必要)和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院校报到。县(区)招考办必须做好考生领取档案的交接记录。

  考生档案须具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考生高中阶段有关档案材料;

  (4)考生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有外语口试、徒手画要求或享受优惠的考生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材料:

  ①《外语口试成绩记载表》;

  ②徒手画;

  ③《享受优惠考生登记表》及其证明材料。

  对有外语口试、徒手画或符合享受优惠的考生,县(区)招考办在建档时必须在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上加盖有关戳记,并且按规定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上一页下一页
(责编:许锦妹(实习生)、熊旭)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