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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4】

2014年05月16日14:38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江西: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五、评卷

  19、高考评卷工作由省高招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规定的评卷点进行。

  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加强对评卷点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评卷教师由学科评卷组在《普通高考评卷教师信息库》中根据评卷工作量和往年评卷教师评卷表现情况等提出拟聘名单,经审定后由高校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各高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学要在评卷教师的选调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统考的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六、查分

  20、考生可以申请查核考分。

  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误,予以更正并将查核有误科目的查卷费退回给考生。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查分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考生须到报考地的县(区)招考办办理申请查分手续,申请查分时间为6月24-25日,6月26-27日进行查分。6月27日后不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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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许锦妹(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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