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平時工作要寫“日記”了!記者昨日從相關部門獲悉,南昌市印發《南昌市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工作方案》,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務員平時考核。按照要求,被考核公務員根據考核周期確定的工作目標計劃,對目標任務、工作進度等進行記實,以日、周、月或階段性工作為周期填寫《考核手冊》,記錄平時工作情況。
21家單位列入平時考核試點單位
按照省裡要求,市直、縣(區)二級各選擇2-3個單位作為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單位。據悉,南昌市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單位共有21家單位。其中,市級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單位:南昌市委農工部、南昌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南昌市林業局。縣區級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單位:南昌縣檢察院、南昌縣環境保護局、新建縣法院、新建縣審計局、進賢縣委農工部、進賢縣教育體育局、安義縣檢察院、安義縣司法局、東湖區委組織部、東湖區司法局、西湖區委老干部局、西湖區司法局、青雲譜區紀委、青雲譜區財政局、青山湖區委黨校、青山湖區教育體育局、灣裡區委組織部、灣裡區林業園林局。
《方案》提出,8月10日開始,各試點單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開展平時考核試點工作。
對目標任務、工作進度等進行記實
根據《方案》,機關應根據公務員職位職責和工作目標,將工作任務逐級分解,確定每名公務員的平時考核指標。被考核公務員根據考核周期確定的工作目標計劃,對目標任務、工作進度等進行記實,以日、周、月或階段性工作為周期填寫《考核手冊》,記錄平時工作情況,並進行自我評價。
考核對象的主管領導是平時考核工作的直接責任人。主管領導根據被考核公務員工作記實情況,按周、月、季或完成任務的工作周期,對被考核公務員進行評鑒。提出審核評鑒意見,可採用分數、名次等形式確定平時考核結果。
《方案》指出,未列為平時考核試點工作的部門(單位),也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有關要求,開展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並通過加強對平時考核的研究,制定相應平時考核辦法措施,把平時考核制度盡快建立起來。(記者 高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