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洛陽市委巡察辦獲悉,根據省委、市委關於開展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和有關政策規定,經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各級公務員隊伍擇優選調14名巡察機構工作人員。
據了解,此次選調范圍為:洛陽市各級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登記截止時間為7月31日,不含事業單位參照管理人員)。
報名者一般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中共黨員,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公道正派,嚴謹務實,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表現突出,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與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未受過黨政紀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行為﹔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符合條件者需填寫報名登記表(可到河洛清風網www.lyjjw.gov.cn自行下載),提供本人身份証復印件及近期一英寸免冠藍底照片3張,於7月27日前到所在縣(市)區委組織部或市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報名並進行資格初審。
7月29日前,各單位將報名情況匯總后連同有關資料報市委巡察機構選調工作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進入筆試並在河洛清風網予以公告。
有意報名者,可登錄河洛清風網瀏覽《中共洛陽市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並下載報名登記。(記者侯夢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