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教育>>公務員考試頻道_教育頻道_人民網
人民網>>教育>>正文

面試熱點:“剪刀手”被罰款更多是警示

2015年02月12日15:36    手機看新聞

材料一:24歲的浙江龍泉小伙小方平時愛玩愛鬧愛搞怪,1月26日下午,他駕車行駛在金麗溫高速公路上時一時興起,對著監控攝像頭擺了一個“剪刀手”造型。沒想 到,這個即興的動作剛好被監控拍了下來,小方的行為被交警定性為“未安全文明駕駛的行為”,被罰款200元。事情在網上引起了熱議,有部分網友認為交警處 罰過重,也有網友認為處罰合理。

材料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該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后放行。該法第九十條同時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面試預測題】

近日,浙江方某在高速公路上對著監控攝像頭擺了一個“剪刀手”的造型,因而被交警定性為“未安全文明駕駛的行為”,被罰款200元。事情在網上引起熱議,有人認為交警處罰過重,有人認為處罰合理。談談你的看法!

【參考解析】

我認為這樣的處罰是合理的。

不可否認,在正常情況下,這樣的處罰確實有過重的嫌疑。一是在執法公平上,如果擺“剪刀手”造型屬於“未安全文明駕駛的行為”,那麼開車玩手機、偏頭接電話注意力不集中等也應該屬於被罰的情況,但事實是這樣的“違法”現象數不勝數,並沒有出現相關的處罰現象,甚至一些更為嚴重的如酒駕、疲勞駕駛也沒有得到該有的處罰﹔二是在處罰上,交警可能帶有個人的主觀色彩,採用批評教育的方式可能會更為合理。

但我認為,從處罰本身的效果和影響而言,對方某是一個安全上的提醒,及時的消除了一個安全上的隱患,同時也會對其他駕駛員起到一個警示作用。因為對於這種嚴重危害當事人安全狀況的事件中,我們更應該將焦點放在事情的預防上,而不是在於對安全事故發生的補救和警醒上。如果200元的罰款能夠換來方某此后的安全駕駛,我們何樂而不為呢?

當然,高速公路上因為不安全駕駛而帶給我們的血的教訓肯定不會因為一個簡單地處罰而徹底終止。相對於難度更高的監督和處罰而言,更為關鍵的是人們在安全意識層面的覺醒和重視,因此:一方面交管部門要通過大范圍的宣傳教育讓人們認識到安全駕駛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群眾更應該提高自身修養,嚴格自律,深刻認識到安全駕駛的重要性。

我相信隻有通過群眾的集體努力,才能逐漸的解決這個一直困擾我們的難題。

來源:京佳教育

(責編:郝孟佳、熊旭)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