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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5年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發布

2015年01月19日10:48    手機看新聞

按照北京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為確保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

北京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

(一)一般職位。一般職位分市級、區縣級、鄉鎮街道三個層次。

1、報考市級機關一般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60分,且總分滿110分﹔

2、報考區縣級機關一般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60分,且總分滿105分﹔

3、報考鄉鎮街道一般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60分,且總分滿100分。

在鄉鎮街道職位中,門頭溝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縣、延慶縣鄉鎮街道職位以及房山區鄉鎮職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55分,且總分滿95分。

(二)面向2015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面向2015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職位。此兩類職位分為市級、區縣級、鄉鎮街道三個層次。

1、報考市級機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60分,且總分滿105分﹔

2、報考區縣級機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60分,且總分滿100分﹔

3、報考鄉鎮街道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55分,且總分滿95分。

另外,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北京市女子監獄的獄政管理職位,北京市教育矯治局基層教育矯治職位的合格分數線與鄉鎮街道職位一致。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的獄政管理職位的合格分數線與門頭溝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縣、延慶縣鄉鎮街道職位以及房山區鄉鎮職位一致。

二、資格復審及注意事項

資格復審工作將於1月20日-1月23日進行。

(一)招考職位條件資格復審

《北京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書》中提示已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通知書、身份証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証書原件,由各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招考簡章中公布的資格條件要求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地點由招錄機關電話通知,或詳見招錄機關網站。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考面向2015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區縣村官辦出具的証明﹔

2、報考面向2015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証明﹔

3、報考面向2015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証、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對於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秀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 “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証書;獲得相當於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學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証明﹔

4、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並提供能証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証明,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証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5、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第3條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二)注意事項

1、由於資格復審未通過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由招錄機關按照該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通知考生依次遞補。

2、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電話暢通。

3、請考生登錄招錄機關網站查詢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及時參加資格復審。考生可主動與招錄機關聯系。

4、資格復審當天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代理人須另攜帶本人身份証件。

三、確定首批面試人選

根據考生現場資格復審情況和事先公布的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通過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並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首批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該名單擬於1月30日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bjrbj.gov.cn)公布。

四、職位調劑及注意事項

(一)公布調劑職位和調劑人員名單

未達到事先公布的面試比例人數的職位,採用調劑的辦法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和符合調劑條件人員名單將於1月30日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公布。

(二)調劑報名的原則和條件

1、已進入首批面試人選名單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

2、參加調劑的考生隻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

3、申請調劑的考生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4、申請調劑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應當達到擬調劑職位的合格分數線。

(三)調劑報名和資格審查

調劑職位的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於2月2日9:00至2月3日17:00進行。各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於1月30日前在本單位網站發布調劑公告,載明調劑報名地點、報名時間以及報名攜帶材料等內容。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持《北京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書》等相關材料,根據公告要求進行現場調劑報名。

(四)確定調劑人選名單

調劑報名結束后,各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職位空缺名額,由高到低確定調劑人選名單。調劑人選名單將於2月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五、面試及注意事項

面試將於2015年3月6日至3月11日進行,面試工作由各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個別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於3:1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來源:北京人社局

(責編:林露、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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