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問題:
一、深化調查研究,搞好改革的統籌謀劃。社會組織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牽一發而動全身,必須先謀而后動,統籌做好頂層設計。目前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已全面鋪開,近期將出台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建立社會組織年金制度等政策﹔年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方案、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意見、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綜合性指導意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規政策也將陸續出台。
二、勇於解放思想,突破改革的重點難點。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已經到了“深水區”,事關全局,影響深遠。必須牢固樹立機遇意識、改革意識、攻堅意識,堅定信心,乘勢而上,主動作為。要把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制改革作為重中之重,盡快確立直接登記和雙重管理相結合的登記管理體制,厘清民政部門、綜合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推動形成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登記管理體制。要因地制宜、分類分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在人事、機構、職能、財務、資產等方面與行政機關脫鉤,逐步改變社會組織的行政化傾向。
三、推動自身建設,提高社會組織發展能力。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體制,社會組織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和考驗。社會組織隻有練好內功,做強自身,才能不辱使命,有所擔當。因此,必須要按照現代社會組織的內在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結構,規范民主選舉制度,建立健全負責人管理、責任追究和資金管理制度﹔規范社會組織會費收取、網絡募捐、合作活動、評比達標表彰等行為﹔搭建覆蓋全國的社會組織管理信息平台,建立誠信自律機制,提高社會組織公信力﹔加強黨組織建設,發揮好社會組織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四、服務國家大局,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是推進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社會組織的價值所在。要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調整、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結構和整體布局,因地制宜建立社會組織支持中心或創業基地,提高社會組織發展質量。要把中央明確的四類社會組織作為優先發展的重點,納入政府產業扶持和社會事業發展扶持的政策范圍,在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資助、稅收優惠、培育孵化等方面,加強政策傾斜,加大支持力度。著力培養和塑造一批企業靠得住、政府信得過的行業協會商會,一批運作規范、信譽度高的公益慈善組織,一批匯聚專業精英、繁榮科學文化的學術科技組織,一批能夠承擔服務職能、提供一流服務的民辦非企業單位,一批植根基層、服務群眾的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和農村專業經濟組織。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改革任務落到實處。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注度高,工作難度大。完成這項任務,離不開堅強的領導和創造性的工作。希望各級黨委政府進一步加強領導,把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大協調力度,健全工作機制,努力構建社會組織發展體系和管理服務體系。要適應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切實解決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執法裝備等薄弱問題,承擔好社會組織服務管理的責任。
六、以更寬的視野、更新的思維、更大的氣魄、更強的責任,緊緊抓住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的契機,以推動社會救助能力建設帶動整個基層民政能力的提升,以基層民政能力的提升促進社會救助管理服務水平的提高。要吃透文件精神,抓住重點環節,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力爭在人員編制、經費保障和平台建設等方面取得支持,確保工作有人手、辦公有場所、服務有手段。
七、各地要建立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針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易發問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一要強化責任追究。各地要研究制定社會救助監督管理辦法,明確監督范圍、監督內容、監督方式、責任追究、處罰措施和工作要求,對從事社會救助工作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失職瀆職、違紀違法等行為,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問責和追究。二要強化政府督查。要積極爭取將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作為政府督查督辦的重點內容,根據社會救助制度建設、政策落實、資金保障等工作推進需要,按《意見》要求,由政府牽頭定期組織開展基層落實情況專項抽檢督查,督促基層政府重視和加強社會救助工作。
八、形勢催人奮進,責任重於泰山。我們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滿懷信心,開拓進取,扎實工作,努力開創社會救助事業新局面,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實現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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