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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10年簽証在美停留過久 再入境易遭拒

2015年10月12日1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持10年簽証在美停留過久 再入境易遭拒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十年簽証給不少赴美旅游商務和探親訪友的人帶來不少便利,但是近日發生不少中國游客在入境時被問訊調查甚至拒絕入境的案例,律師表示,十年簽証看上去放寬了,但實際上,美國對持十年簽証的游客入境管理更加嚴格。

   持十年簽証赴美,一下住上5、6個月,這種情形在華人中並不少見。而近期,出現不少赴美旅游或探親訪友的華人,由於停留時間過長,頻繁入境或從事與簽証條件不符的事情,而在海關邊境處被問訊調查,甚至被拒絕入境的案例。

   律師劉汝華表示,10年有效簽証,意味著可以多次入境美國,但並非可長期在美停留。“根據移民法,在入境的時候,由海關邊境管理局工作人員決定,可以最多提供停留6個月的時間,但並不意味著你可以停留這麼久。”

   律師表示,美國簽發的B類簽証是以短期商業或旅游為目的,如果持有者過於頻繁入境且在美國累計停留時間比例過多,入關處移民官會質疑赴美的目的。

   “給予旅行簽証,停留這個時間,並不是讓你在美國從事不相關的計劃,比如,如果你停留5-6個月,你到底在美國做什麼,是非法打工,還是有其他意圖。如果你的目的是單純的探親訪友旅游話,原則上不需要那麼長時間。第一次移民官就算了,但是在第二次、第三次的時候,就會做決定,是否給予6個月的停留期。”律師表示,近期有極端個例,由於不良記錄,被限制入境停留時間僅為一周。

   “十年簽証是件好事,但是使用不當的也會造成很大后果。隨著福利的到來,責任也增大。入境的時候,標准和以前有所不同。”律師表示,現在海關不再發放I-94卡之后,民眾需要自己上網去查詢可停留時間。如果待在美國的時間超出了I-94上所允許的時間,而沒有及時申請轉換簽証或者延長簽証,逾期滯留也會導致簽証被撤銷。

   律師表示,日本韓國都曾發生過相同狀況,利用十年簽証赴美過長停留,甚至打工掙錢,相關部門勢必會加大力度加大審核程序,民眾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郭娟)

(責編:郝孟佳、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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