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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教育考試院負責人:分數線高低受三因素影響

2015年06月23日21:32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6月23日電 (趙英梓) 今日20時,“上海招考熱線”公布了2015年上海高考各批次的分數線,同時考試可以通過五種途徑查詢分數。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負責人就招生錄取工作回答了記者的提問。該負責人特意提醒考生,參加2015年秋季高考且未被5月份所填報志願高校錄取的考生、未參加5月份填報志願的考生或單報高職(專科)的考生,都可以參加8月份的志願填報,請相關考生屆時不要離滬。

該負責指出,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是按各自招生計劃數與線上考生數的一定比例來劃定的。影響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高低的因素主要有三個:一是招生計劃數,二是報考人數,三是考生的考試成績(包括平均分數和各分數段的分布)。

△目前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准備工作情況如何?

○在市委、市政府的關心和市教委的直接領導下,在社會各方的大力協助和支持下,經過命題、評卷教師和全市招考工作人員的辛勤勞動,我們已順利完成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命題、考試、評卷和統計登分等工作。高考成績通知單將於6月24日起由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EMS)按照考生高考報名表上填寫的本市通訊地址投遞至考生家中。

考生可於6月23日20:00起,登錄上海招考熱線或東方網(www.eastday.com)、新民網(www.xinmin.cn)、易班網(www.yiban.cn),輸入本人查詢碼(准考証正面下方)和密碼(原始密碼為考生本人身份証最后不含字母的六位數字),查詢自己的高考成績。同時,經審定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也將公布。

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錄取工作將從6月26日開始,8月15日結束。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採用什麼體制?

○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遵循“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各高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按規則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投檔到高校,高校自行確定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並負責做好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的考生解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為招生院校的錄取做好服務工作,並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如何保証高校錄取過程中的公平、公正?

○根據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監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文件精神,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和各招生高校建立健全“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招生權力運行機制。各招生單位和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八不准”“十嚴禁”等招生紀律。本市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將強化對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嚴厲查處違紀案件,做到有訴必應、有案必查、有責必問、有錯必糾,把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落到實處。

中共上海市教育衛生工作委員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方面人士組成的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監管仲裁領導小組,在錄取現場設立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監管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各高校按教育部規定成立招生委員會,完善監督機制,成立招生監察小組﹔公開各級招生機構的接待地點和監督電話,保障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在此基礎上,為保証本市普通高校招生投檔和錄取在一個平等、有序的環境中進行,上海市教委對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作出“三不改”規定:①考生的志願表一經填定上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后一律不得更改﹔②已錄取的考生材料不允許再退檔改投其他學校,即錄取后檔案停止流動﹔③考生每次填報志願后、投檔工作開始前,均須將考生填報信息備份存檔,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均不得更改。

△本市秋季高考各科成績如何計分?

○秋季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和相關科目考試成績滿分均為150分。報考本科考試科目總分為600分(“3+1”),報考高職(專科)考試科目總分為450分。

由於全國各省市考試科目設置不同,各科成績計分方式不同,因此,高考總分也不盡相同。如以本科考試科目總分為例,全國大部分省市為750分,另有海南900分、江蘇480分,浙江一本總分810分、二本總分750分。

△相關科目的調整分是怎麼回事,調整方案是怎麼確定的?

○本市從1988年開始實行“3+1”高考方案(2001年至2011年考試科目曾調整為“3+綜合+1”),其中“1”是指考生在理、化、生、政、史、地6門課中可選考一門相關科目。由於各招生院校按文科和理科大類進行排序錄取,即同為理科或同為文科的考生所考科目不同。為了使相關科目的考分有可比性,必須按文、理大類對相關科目考試分數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成績稱為“調整分”。

分數調整的原則是經過教育測量、教育統計、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的專家多次比較,並對以前高考數據進行模擬測算后,才最終確定下來的,它伴隨著“+1”方案實施延續至今。每年進行分數調整,均根據已經確定的分數調整原則,聘請專家應用最佳數學模型進行反復模擬測算,由此得出當年調整分的結果。調整分結果將隨同考生成績一起公布,使考生不僅了解自己考分調整情況,也可進行橫向和縱向比較。實踐証明,對相關學科的成績進行調整是必要的,目前的調整辦法得到了社會各界和廣大考生的廣泛認同。

△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怎樣劃定的?

○普通高校招生分為文科和理科兩類,將全市考生的考試成績按文科和理科分別排序,根據各批次文、理科的招生計劃,劃定各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目前首先公布的是5月份填報志願的第一、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體育類本科專業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是按各自招生計劃數與線上考生數的一定比例來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根據第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折算而成。體育類(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和休閑體育)本科專業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根據第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折算而成。

△為何每年各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均有變化?

○影響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高低的因素主要有三個:一是招生計劃數,二是報考人數,三是考生的考試成績(包括平均分數和各分數段的分布)。這三個因素每年都會有變化,受其影響,每年各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都會有所不同。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文化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根據第二批本科或高職(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一定比例折算的,也會有相應變化。

△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是否都能被本科院校錄取?

○由於各高校、專業招生有不同要求,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考生的志願分布與高校專業招生計劃分布也不可能完全匹配,因此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按各批次本科招生計劃數與線上考生人數的一定比例劃定,即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考生人數一般會多於招生計劃人數,使高校招生有一定的選擇余地。

由於考生填報志願與各高校公布計劃之間存在不均衡的情況,為確保盡可能完成計劃,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考生人數需設定為大於招生計劃數,因此會有極少量志願填報不當的線上考生將不能被相應招生批次院校錄取而落入下一批次。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辦法,是否存在不被錄取的風險?

○平行志願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客觀上增加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選擇范圍,增加了考生志願的有效性,降低了各批次高分考生落榜的風險,但是如果填報不當仍然有被退檔或無法滿足志願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可能:

(1) 檔案投不出去

原因可能是考生填報志願定位不准確、志願過高、或各志願之間缺乏合理的落差。如果考生在一個批次中填報的全為層次相同的高校,若其高考成績較低,檢索到考生時,所填的高校應投檔數已滿,該考生本輪投檔未成功,將直接進入征求志願。

(2) 雖已投檔,但被高校退檔

原因可能有:一是報考比較熱門的專業,專業撞車且不願接受調劑而導致專業匹配不上﹔二是不符合高校專業錄取要求﹔三是在投檔到高校后,相對考分低,排序靠后,專業計劃額滿。

因此,考生被投檔進入所報高校,但是由於所填專業計劃額滿,而考生自己又不服從調劑等(如不願意讀高收費專業、醫科專業、農林專業,或因體檢、外語口試等不符合專業招生要求),都有可能被退檔而直接進入到征求志願。

△高職(專科)批志願什麼時候填?錄取控制分數線何時公布?

○高職(專科)志願(1所公安專科學校除外)填報時間為8月2日—8月4日。參加2015年秋季高考且未被5月份所填報志願高校錄取的考生、未參加5月份填報志願的考生或單報高職(專科)的考生,都可以參加8月份的志願填報。請相關考生屆時不要離滬,以免錯過填報時間。填報辦法同5月份本科志願填報。

高職(專科)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將於8月6日晚公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折算而成。

△由於志願填報不當,出現最低控制分數線上考生未被錄取,而有些高校計劃又未招滿,會採取什麼措施?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由於志願填報不當等原因,每批次按志願順序錄取結束后,總會出現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而該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有部分考生未被錄取的情況。根據規定,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高職(專科)批按志願錄取結束后(提前批除外),部分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將分別進行征求志願,給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線上未錄取考生再提供一次機會。征求志願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時間安排如下:

第一批本科征求志願時間為7月20日13:00至21日13:00﹔

第二批本科征求志願時間為7月29日13:00至30日13:00﹔

高職(專科) 批征求志願時間為8月13日13:00至14日13:00。

征求志願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上填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在填報志願前通過“上海招考熱線”公布征求志願的院校、缺額計劃(專業、人數)、填報辦法等信息,請相關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或招生院校招生網站及時了解自己的錄取情況,未被錄取的線上考生可填報征求志願。

特別提醒考生,須慎重對待征求志願的機會,眼光要放寬、放遠,除本市院校外,許多質量高、聲譽好的外省市高校也是不錯的選擇,不要輕易放棄。

△報考外省市高校加分投檔和降分投檔的政策如何實施?

○本市在普通高校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職(專科)批次投檔時,如外省市高校線上生源不足,在征得學校同意后可在征求志願前,給各批次線下20分之內、填報過該校志願的考生合成總分加20分投檔的優惠(加分后必須達到學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加分投檔時也採用“平行志願”投檔方式,招生院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考生成績仍然是高考合成總分(不含20分的加分),錄取與否由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審核確定。

在上海招生的外省市高校如一本批次、二本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經加分投檔及征求志願后線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別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下降分擇優錄取本市生源考生(農林、石油、地質院校可不經征求志願直接降分投檔),第一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第二批本科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第二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自第二批本科線下最大可降至規定的本批次考試科目的分數線上(具體降分幅度根據本市規定由招生院校選擇確定)。高職(專科)批次不實行降分投檔。

加分投檔和降分投檔均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且僅在填報過相應院校志願的考生中進行。提前批、藝體類及征求志願不實行加分投檔和降分投檔。

△香港、澳門地區大學在內地的招生錄取如何進行?

○香港地區大學在內地的招生錄取有兩種形式:

一是經教育部批准,自2007年開始,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納入本科提前批次錄取。考生在提前批次填報兩所高校的同時,也可填報內地本科高校志願。考生若未被這兩所高校錄取,則按規定進入下一批次的高校投檔錄取。

二是根據教育部規定,報考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樹仁大學、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珠海學院的考生,必須參加2015年普通高校秋季招生統一考試。招生院校自主接受學生報名,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有些院校還要進行測試、面試,7月7日前完成錄取。凡被上述香港高校錄取並經考生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將不再參加內地其他高校統一錄取。

經教育部批准在內地招生的澳門高校有: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澳門旅游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和澳門城市大學等6所高校,招生學校實行單獨接受考生網上報名的方式,錄取分數線由學校自行確定。考生必須參加2015年普通高校秋季招生統一考試,可報考多所澳門地區高校,也可同時填報內地高校和香港高校。如果考生收到內地、香港、澳門高校多張錄取通知書,可在規定期限內選擇一所學校報到注冊。

△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本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從6月26日正式開始,8月15日結束。

6月26日—7月2日,復旦、上海交大綜合評價校測及錄取﹔

7月3日—5日,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零志願及兩校特殊類型招生投檔及錄取﹔

7月6日—12日,本科提前批院校(含1所公安高職專科院校)和藝術、體育類本科院校(專業)錄取﹔

7月13日,地方農村專項計劃錄取﹔

7月14日起,藝術、體育(本科)和提前批院校開始發放錄取通知書﹔

7月14日—22日,第一批本科錄取院校錄取﹔

7月23日起,招生院校發放第一批本科錄取通知書﹔

7月23日—31日,第二批本科錄取院校錄取﹔

7月31日起,招生院校發放第二批本科錄取通知書﹔

8月1日,高職(專科)志願填報網上咨詢﹔

8月2日—8月4日,考生第二次填報志願(填報除1所公安專科學校以外的全部高職專科志願)﹔

8月6日,公布高職(專科)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8月7日—8日,高職(專科)的提前批和藝術、體育類專科錄取﹔

8月9日起,招生院校發放高職(專科)藝術、體育類和提前批錄取通知書﹔

8月9日—12日,高職(專科)批錄取

8月13日起,招生院校發放高職(專科)批錄取通知書﹔

8月15日起,高職(專科)批招生院校發放征求志願錄取通知書,錄取工作全部結束。

8月24日—28日,被錄取的考生領取個人紙質檔案(應屆生到畢業中學領取,往屆生到區(縣)招辦領取),於報到時交錄取高校。

因外省市高校的地域路程關系,且全國各地錄取時間不同步,被外省市高校錄取考生的錄取通知書要晚些才能收到。

△考生如何了解錄取信息?錄取結果如何查詢?

○錄取信息應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錄取通知書為准。此前,考生可通過招生院校提供的錄取結果查詢辦法(如網上查詢、電話查詢等)查詢錄取與否,也可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查詢錄取結果。由於錄取工作是一個動態過程,且各高校錄取進程略有不同,因此,各批次各高校錄取結果的具體查詢日期將通過官網“上海招考熱線”、官方微博“上海國子監”、微信“上海招考”等及時公布。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是否會對各區域、中學的考生高考成績進行排名?

○為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多年來,本市教育主管部門一再強調不對區域、中學的考生高考成績進行排名。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認真貫徹市教委的指示精神,採取了直接把成績單寄給考生的辦法,減少各方對考生成績的接觸,最大限度地杜絕排名現象的出現,並且從技術、制度、管理等多個方面強化信息安全監督,避免考生有關信息的泄露,更不會向任何機構進行的類似排名提供數據和支持。近年來,社會上出現的有關高考成績排名既無依據,也不科學,給考生和家長帶來了不必要的困擾,也不利於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多年來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中沒有特批過一個不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進入大學,社會反應良好,今年會改變嗎?

○決不會改變。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關系到千家萬戶,涉及到方方面面,“公平公正,規范有序”是我們的工作宗旨,今年本市也決不會特批任何不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進入高校。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作為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在錄取工作中一定會根據“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規范有序、精心操作,並接受上級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把高校招生辦成 “陽光工程”,使老百姓放心,使社會滿意。同時我們也希望得到社會各界、學校、家長和考生的理解與支持。我們堅信,在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集中錄取階段的工作必將順利、圓滿地完成。

△未被心儀高校錄取的考生,還有哪些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教育的根本任務是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高考只是個人成才的一個重要途徑,絕不是唯一途徑。多年來,本市已經構建了高等教育升學考試的立交橋,並在實踐中逐步完善。未被自己心儀的高校或專業錄取的考生,還可以通過以下渠道圓自己的理想夢:(1)部分高校經上海市教委批准組織的“插班生”選拔考試﹔(2)普通高校招收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的“專升本”考試﹔(3)10月舉行的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5)上海電視大學舉辦的“注冊視聽生”(即“開放式教育”),繼續接受高等教育﹔(6)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春季招生考試等。總之,暫時未被理想院校(專業)錄取的同學,完全不必喪失信心,通過上述途徑,仍然可以實現自己的成才理想。

借此機會,我們呼吁社會各界,多多關心未被理想高校錄取的考生,使他們早日尋找到適合自己成才的道路,為自身的發展進步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責編:趙英梓、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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