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3日電 (熊旭)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發布了2015年內蒙古高考考生違規情況,共18人考試違規,其中10人已經做出處理決定,3人本次考試所有成績無效,另外8人因試卷暴露考生姓名或寫有無關內容被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據了解,8名因試卷暴露考生姓名或寫有無關內容被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的學生,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發布的情況通報顯示:《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將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通過評卷認定的違規考生考場號、座位號、考生號、違規事實以及相應的處理依據和擬處理意見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內向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並提供相應事實、理由和証據材料。逾期未提出陳述、申辯的,視為放棄此項權利,屆時,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依法依規作出正式處理決定。
對於已經做出處理決定的,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對處理決定如有不服,考生自本處理決定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內,有權向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或者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復核申請。也可以自本處理決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本處理決定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已經做出處理決定的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