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18日(記者 賀迎春)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今天對2015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照顧對象名單進行公示。名單顯示,少數民族、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並通過全市統一測試、特殊貢獻軍人子女等三類考生居加分人數前三,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省級優秀學生兩類加分人數均為0。
據悉,2015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照顧類型包括: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全國相關賽事獲獎學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特殊貢獻軍人子女,省級優秀學生,烈士子女,重大體育比賽前六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並通過全市統一測試,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少數民族,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制發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証書的考生。
去年12月,教育部等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要求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加分項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
該意見還規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保留“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