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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替考“上線”,絕不是一個人在戰斗

熊丙奇

2015年06月08日09:56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手機看新聞

日前,南都記者臥底了一個高考替考組織,湖北個別高校多名大學生加入,試圖通過充當“槍手”牟利。7日上午,包括南都記者在內的多名“槍手”正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點參加考試。南都記者調查發現,他們均持有由“上線”提供的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証”、“准考証”,部分証件戶籍地顯示為山東。與此同時,南都記者証實這些証件信息已存於江西教育考試院系統,照片為“槍手”本人。目前,南都記者已向當地警方報案。

7日中午江西省教育廳發布消息稱,接到有人組織替考的舉報后,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立即部署南昌市教育考試院,聯合南昌市警方開展調查核實,有關考生已被警方控制。調查進展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對於這次替考事件,記者調查發現,肉眼識別身份証、准考証有漏洞,呼吁對監考老師發放識別設備,考場內機器驗証。在筆者看來,這並非這一問題的關鍵所在,問題的關鍵在於,對於有組織的替考,很有可能存在裡應外合,不只是替考“上線”一個人在戰斗,如果不揪出教育考試系統中配合替考者,就是增加了識別、驗証設備,也無法防止高考替考。眾所周知,我國各地在高考中已引入各種高科技防作弊“神器”,可“神器”卻沒擋住作弊者在高考考場出入,他們究竟有怎樣的本事、“神力”?

據報道,一名“槍手”組織成員最初介紹,“替考組織聲稱可以憑空造一個不存在的人的完整信息,包括學籍、身份証、准考証等。”其稱,“上線”告訴他,由於系統內信息和“槍手”面孔、所出示証件一致,考場查不出來。眾所周知,學籍、身份証、准考証的辦理是十分嚴格的,為何這一組織卻可輕鬆辦出來?——而且不是制造假身份証、假學籍,是可以進入到教育系統中的真學籍、真身份。這無疑暴露出當地管理存在嚴重的漏洞。必須嚴肅追查,深挖替考背后存在的利益鏈。

在事發之后,當地教育部門“聯合南昌市警方開展調查核實”,這其實是不妥當的。對於這起有組織的替考事件,有理由懷疑當地教育考試部門有相關人員介入其中,向替考者提供方便,因此,不能就由教育考試部門組織調查,而應該由司法機關獨立介入調查,並根據結果,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去年高考期間,河南省就曝出替考丑聞,查實違規違紀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河南的調查顯示,這起事件是一起中介人員在武漢部分高校招募替考“槍手”,在河南杞縣、通許縣聯系被替考考生家長並收取費用,與個別考務工作人員串通進行替考作弊的案件。可是,最終卷入這起事件的當地教育部門官員,沒有一個被追究法律責任,只是行政處分和黨紀處分。這就是由教育考試部門自身主導調查、問責的結果,問責最終在利益因素糾纏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行政主導問責,在某種程度上縱容了高考舞弊,必須改變這種問責方式,實行司法問責,應該由司法機關第一時間獨立啟動調查,把教育考試部門也作為調查對象——對於考試舞弊來說,教育考試部門具有不可推卸的組織、管理責任。有不少輿論認為,我國目前缺乏一部《考試法》,因此,對考試舞弊行為很難做到有法可依,更難做到執法必嚴,而其實,就是有《考試法》,對考試作弊者追究刑責,也得依據《刑法》,而現在的《刑法》中,已有諸多條款適用於高考舞弊,包括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瀆職罪、受賄罪、詐騙罪等,問題出在沒有嚴格依照《刑法》,對涉事者起訴,追究刑責,尤其是在舞弊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教育系統內部人士。

因此,對於江西這起替考事件,有關部門必須改變傳統的行政追責方式,隻有司法機關徹查,才能讓事件水落石出,曝光替考組織的利益鏈,並據此切斷利益鏈,純淨高考環境。

(責編:賀迎春、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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