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南昌6月2日電(時雨)“今年江西省高招委從省屬11所本科高校抽調了113名干部作為高考巡視員分赴各考區、考點巡查和督促各地嚴格管理、嚴肅考紀、嚴防舞弊!”2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舉行2015年普通高考巡視暨考前考務工作會議,江西省教育紀工委書記杜志剛介紹,凡是作弊的考生除了停考1—3年之外,處罰結束后繼續參加高考的,高校有權不予錄取。
據了解,2013年普通高考,江西省公安機關重拳出擊,在上饒等地抓獲12個兜售作弊器材和試題答案的涉考犯罪團伙及1個涉考詐騙團伙,涉案人員已分別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2014年普通高考,遂川縣公安局查處了一起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犯罪嫌疑人向遂川縣、大余縣、龍南縣等地的高考考生出售電子作弊設備,並在高考期間發送相關科目考試答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歸案並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18名涉案考生都受到相應的違規處理。
“在利益的驅動下,助考犯罪活動依然會猖獗,犯罪手段將不斷升級,當前,刑法修正案已將組織考試作弊的行為列入刑法條款,正在全國人大進行審議,助考機構或非法中介在今年高考期間可能會上演最后的瘋狂。”杜志剛介紹,個別考生和家長法制意識淡薄,對考試作弊抱僥幸心理,助長了助考機構或非法中介的不法行為﹔考試組織管理工作還存在制度不完備、執行不嚴格、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個別考區或考點負責人存在對考試安全風險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等情況,這也給助考機構或非法中介提供了可趁之機。
會議上,杜志剛要求教育部門要嚴肅查處作弊考生及失職、瀆職工作人員,要督促各地積極開展淨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考點周邊環境整治等集中整治行動,設立本地防范和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作弊協調工作組,制定有效的聯防群打工作方案。
“如果考點出了問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一把手、學校黨政一把手、招生考試機構一把手,要承擔主要責任。”杜志剛說,如發現監考不嚴,出現群體舞弊事件,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也要追究考點主要負責人責任﹔對發生安全事故或考風考紀管理薄弱的考點,對反映監督不力或不履行監督職責的考點,要追查駐點巡視員和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的責任。
杜志剛介紹,國家對考試作弊的行為有嚴格的懲處規定,作弊劣跡要記入誠信檔案,除了停考1—3年之外,處罰結束后繼續參加高考的,高校有權不予錄取。“近年來,一些社會‘助考’團伙拉攏引誘在校學生參與替考作弊問題日趨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給教育帶來嚴重傷害。”杜志剛說,要加強高校在校學生的跟蹤管理,全面摸查、注意掌握學生動態,凡是在校學生參與替考的,除了對“槍手”學生開除學籍之外,還要依紀依規追究所在學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