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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方法,搞定2015年高考志願填報

2015年05月14日14:48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手機看新聞

高考志願填報盡管復雜,但歸納起來不外乎四種方法,一是分差法,二是排名法,三是類比法,四是系數法。這四種方法各有特點,分別適用於不同的志願填報和不同的考生群體。一般來講,分差法使用比較普遍,也比較簡便,適合於絕大多數考生﹔排名法比較適合於考生總量較少的省份和高分區的考生﹔類比法主要用於自主招生或考前志願的模擬﹔系數法主要用來測算專業錄取的概率。筆者多年來綜合運用以上四種方法,分別指導不同的考生填報志願,都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效果,也積累了一定經驗,以下就這四個方面分別談點粗淺的認識。

一、分差法。所謂分差法即院校錄取分數高出省控線的分值,也叫“批拔高度”。我們知道,由於考題難度的不同和考生群體的差異,以及招生計劃和考務組織等方面的因素,一省市的批次控制線一年一個樣,每年都高低起伏變化不定,同時也導致了不同年份的高考分數沒有直接可比性,也就是不能拿考生的分數與某個年份的分數簡單去對比,隻有將考生分數和院校錄取分數都放在省控線之上去衡量,兩個年份的數據比較才有意義。就多數省份而言,目前都是考后知分報志願,因而考生分差很好計算。那麼院校分差如何計算呢?是使用錄取最低分還是平均分,是使用一年的分數還是多年的分數,使用多年分數時不同年份間怎樣賦值?這是都是分差法所要解決的問題。根據筆者經驗,計算分差使用平均分要比最低分好的多,使用多年分數要比一年分數好的多。至於使用幾年分數,最好不要低於三年,且按照由遠而近的原則分別賦予不同的權重。隻有這樣,才能有效避免招生“大小年”帶來的波動,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最低分隱含的“陷阱”。

二、排名法。所謂排名法就是用名次比對的方法,找出適合考生報考的院校。即根據考生在全省的排名情況,與院校錄取分數的高低排序或名次去匹配。這種方法的前提一是省考院要公布考生一分一檔表,如果公布的是5分或10分的分段表,那麼就必須將分段人數轉化為一分一檔表,才便於去分析、去比對,否則將失去意義﹔二是要對院校錄取考生的位次弄清楚,如果本身具有這方面的數據或信息,那麼操作起來還比較簡便,若是沒有這方面的資料,實行起來可能比較麻煩。需要注意的是,排名法通常在一些考生總量較少、人數相對穩定的省份比較流行,比如北京、天津、江蘇、海南等地,由於報考人數、生源結構、招生計劃等每年不會發生大的變化,錄取數據相對穩定,報考已經常態化,加上一些輔導機構的幫助,這種方法已經被廣大考生家長所接受。而在一些考生大省,中低分段的考生密集,同分考生全省少則幾百、多則上千,這種情況下使用排名法一般就比較模糊了,所以建議除非高分區的考生,這些省份的家長要慎用排名。

三、類比法。所謂類比法是指拿往年考生的情況與當年學生進行對比,以往屆生的升學去向對今年考生做出一個大概的估計。這種方法一般主要運用於自主招生和藝考生的院校確定,因為自主招生擬報考的學校和藝考生參加校考的院校都需要提前確定,而這時主要根據考生平時成績做判斷,平時成績不同於高考成績,也沒有全省統考成績做依據,隻能根據考生母校往年考生的升學率及其年級排名情況,把學生今年幾次大型考試的年級排名放到往屆系統中去做類比。

四、系數法。即專業錄取難度系數,將專業錄取平均分除以所在批次控制線而得出。然后將考生高考分數(不含加分)除以批次控制線得出考生的專業報考系數,隻要報考系數大於或等於專業錄取難度系數,該專業原則上可以報考。(王明祥)

(責編:張安(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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