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業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和北京農業職業學院5所高校章程經市教委核准正式發布,這是北京市首批核准的市屬高校章程。
高校章程被視為大學“憲章”,上承國家法律法規,下啟內部各項規章制度。首批核准的5所試點高校章程在結構上各有側重,但對共性問題的規定較為全面,包含《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要求的必備內容,對學校的辦學定位、服務面向、治理結構、基本管理制度和文化傳承等內容作出明確表述,不僅反映了學校的改革成果,也為學校繼續改革發展留下了空間。
在學校內部治理結構方面,這5部高校章程都旗幟鮮明地將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作為基本制度予以堅持,並對黨委、行政、學術、群團組織等各方的職責和實現形式進行了詳細的制度安排。
首批核准的5部高校章程,都明確學術委員會是學校的最高學術機構,依照章程獨立行使學術權力,保障學術民主和學術自由,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等職權。對於學術委員會的組成,5校章程都作出具體規定,有的學校還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委員的比例進行了明確限定。如首經貿章程規定學術委員會人數應當與學校的學科、專業設置相匹配,並為不低於15人的奇數,其中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過委員總人數的四分之一;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院系主要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少於委員總人數的二分之一。
5校章程還都以專門章節論述了教職工和學生的主體地位及其基本權益保障,明確了師生的權利義務,同時明確提出建立健全師生權利救濟機構及相應的權利保護和救濟機制。
目前北京市已有20多所市屬高校完成了章程文本初稿,正在進一步征求意見加以修改完善。其他院校也已列入工作計劃,正積極推動相關工作。(記者 安京京)
來源:北京考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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