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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高考招生國家專項計劃相關政策出台

2015年04月21日08:35  來源:甘肅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甘肅省高考招生國家專項計劃相關政策出台

4月20日下午,省招辦公布了在今年高考招生錄取中,全國高校面向我省貧困地區定向招生的國家專項計劃相關政策。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省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的區域為11個市州的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市區。我省以上地區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當年我省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的考生,均可填報國家專項計劃志願。國家專項計劃分為兩部分,省外高校(含蘭州大學、西北民族大學)國家專項計劃,以及西北師范大學、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甘肅農業大學、蘭州商學院、甘肅中醫學院等6所省屬高校國家專項計劃。

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到戶籍所在縣區招辦申領《2015年甘肅省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考生資格審查表》,填寫后交縣區招辦進行資格認定及備案,凡不進行資格認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國家專項計劃錄取。

國家專項計劃的志願填報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願同步進行,實行“1+1”順序志願的模式,可填報2所院校,設置“1個第一志願、1個第二志願”,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在投檔時按照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記者 李欣瑤)

 

(責編:賈雪靜(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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