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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考申論熱點:塑造向善環境

2015年04月16日09:24    手機看新聞

【背景鏈接】

2015年3月,發生在濮陽清豐縣的“一大學生為救落水兒童溺亡”的新聞沖擊了不少人的眼球,人們為大學生的見義勇為點贊,為其溺亡惋惜。然而,關於此事的另一個版本隨后引發關注:有媒體報道,孟瑞鵬不是救人溺亡,而是不慎落水……隨后,在輿論追問下,落水兒童母親接受採訪時承認,害怕擔責任,教小孩說了謊話。3月2日凌晨,濮陽警方也表示,經還原事實真相認定,孟瑞鵬溺亡前有救人行為,孟瑞鵬終於得到了遲來的正義。

在隨后孟瑞鵬的遺體告別儀式上,有上千人自發趕來給英雄送行,他們以實際行動表達了對見義勇為者的贊譽。

【深度解析】

雷鋒,這個家喻戶曉的名字長達半個多世紀不暗淡,不消失,不忘掉,滋潤著、鞭策著、鼓舞著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行善向上,並成為中華民族講究道德規范、講究家教家風、講究社會新風的顯著標簽,持續發力不止。當進入新世紀、新時代后,雷鋒的名字依然挺立在人們的心中,“向雷鋒同志學習”也依然充滿新鮮感和感召力,表現出了旺盛的生命力。

然而,過去一段時間裡,“人心冷漠”這四個字曾一次次刺痛國人神經,老人倒地要不要扶也成了令人糾結的難題。這些事件釋放的信號,似乎是國人道德底線在滑落,中國見義勇為的傳統美德已經喪失。但我們又深深地知道,這絕不是事實。大多數國人的心仍是熱的,人心向善的基礎並沒有動搖!一次次大災大難前人們的善舉已毋庸贅言。

我們擁有絕不缺乏善心的民眾,為什麼還會擔憂人心冷漠、社會風氣不佳,這個難題,孟子是這樣回答的,他說人性本善,人天然有仁義禮智四端,但並不是人人都能成為善人,隻有知道“擴而充之”的,才能真正成為仁者。永遠不要將人心渲染到哀鳴的谷底,我們的社會溫情是足夠的,需要的是讓人們勇敢表現出來的兜底式保障。如何讓人們的善“擴而充之”,是我們今天應該好好思考的命題。

[權威論述]

道德模范是社會道德建設的重要旗幟,要深入開展學習宣傳道德模范活動,弘揚真善美,傳播正能量,激勵人民群眾崇德向善、見賢思齊,鼓勵全社會積善成德、明德惟馨,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凝聚起強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撐。

——習近平

“贈人玫瑰,手留余香”。大愛無疆、仁者愛人。這種舍己為人、樂善好施的高尚品質,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具體體現,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具體體現。

——習近平

[謊言出現的原因分析]

一是害怕承擔責任及“經濟補償”。

就法律角度而言,見義勇為純屬當事人的自覺自願,不帶有任何附加條件和利益約定。這事實上意味著,正常情況下,被救者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然而在現實中,見義勇為者的身亡,往往會給被救者造成極大的“道德負疚”。且這種道德責任,往往會主動或“被迫”轉化為“經濟補償”。此類約定俗成的傳統或曰預期,導致救人者一方和被救者一方之間,普遍上演著糾纏不清的利益糾葛。

二是公眾對見義勇為的性質、責任缺乏理解。

在此類事件中,除卻感恩和感動之外,實際的、露骨的功利算計,往往會變成當事人的優先考量。各式不堪景象輪番上演,不僅是因為人心陰暗,更是因為公共干預不力。這突出表現為,職能部門事前告知不周,致使公眾對見義勇為的性質、責任等等缺乏理解﹔再加上事后疏導不善,涉事各方各行其是、各求其利,極易讓局面失去控制。

[事件的影響]

一是影響孩子的價值觀形成。“誠實守信”既是公民的基本道德,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說謊”顯然是失德的表現。在這起事件中教唆孩子說謊的家長[微博]必須要反思自身言行以及對於孩子們的影響,這對成長中的孩子心靈上的誤導可能是永久抹不掉的。

二是影響社會風氣。必須正視的是,當被救者謊稱救人者是“落水溺亡”時,不僅褻瀆了舍己救人的義舉,傷害了死者家屬的感情,而且徹底顛覆了見義勇為精神,將會嚴重挫傷人們舍己救人、見義勇為的積極性。可以預料,一旦謊言成為更多被救助者的口頭禪,救人有生命危險的“教訓”,勢必會成為人們選擇自保的“經驗”。

[存在的問題]

中公教育專家認為,一方面,整體上國家和政府對見義勇為者“幫扶”和制度性“保障”遠遠不夠,現實生活中的確時時發生見義勇為者“流血又流淚”的事情。在法律和制度上,尚缺乏一整套健全的鼓勵保障見義勇為者的經濟財產幫扶補償機制,各自為政的多,來自於社會民意自覺的多,而政府方面的救助幫扶,往往有“隨意性”和“杯水車薪”性質。

另外,政府對於見義勇為者的“幫扶”和“保障”到什麼程度,法律缺乏具體的規定,現實操作過程中也標准不一,這無形中也讓被救助者“沒底”。

[對策措施]

倡導和鼓勵見義勇為,政府應當發揮更大的引導作用:對見義勇為行為依法予以保護,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予以保障,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難給予必要幫扶。這些不能隻停留在口頭上、紙面上、法律條文上,而是要落實到行動上。有了強大的制度做后盾,今后老百姓再見義勇為的時候才會更有底氣,那些獲救者也不必再為了“害怕承擔責任”之類的理由而做出令人寒心的事情來。

同時,資訊發達的時代,媒體人更應該堅守道義,讓英雄享受到應得的榮耀。通過媒體的教育和引導,使其轉換為365天的公民常識,“學雷鋒”才會成為更多人的自覺選擇。

【相關閱讀】

2015年3月2日,廣州市政府通過《廣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將見義勇為犧牲的獎勵標准由30萬元提升到100萬元,保安、輔警等負有約定義務的人員也被納入見義勇為獎勵范疇。

在3月5日“學雷鋒日”到來的時候,此舉可謂為這個日子送上了一份大禮——是送給廣州市民的,也是送給全國人民的:給廣州的好人是看得見的好處,給全國的善心人則是一個制度保障的信號,是強心針和助推器。

來源:中公教育

(責編:賈雪靜(實習生)、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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