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31日電(記者 賀迎春)教育部近日印發《學生志願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在大學學段實行學生志願者星級認証制度,學校根據學生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的時間累計,認定其為一至五星志願者。自大學學段以來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100、300、600、1000、1500小時的,分別認定為一至五星志願者。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學校負責做好學生志願服務認定記錄,建立學生志願服務記錄檔案。學生志願者因志願服務表現突出、獲得表彰獎勵的,學校應及時予以記錄。學生在本學段的志願服務記錄應如實完整歸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在大學學段實行學生志願者星級認証制度。
該辦法要求,地方教育部門應制訂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志願服務工作綜合考評辦法,每年定期組織進行檢查考核,並且納入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評估體系。
《學生志願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是繼《教育部關於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意見》之后,又一個指導志願服務工作的重要文件,為建立健全學生志願服務體系、推進學生志願服務規范化和制度化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