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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人才,隻唯“985”“211”?

2015年03月21日09:23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選拔人才,隻唯“985”“211”?

  編輯部:

  近日,有讀者向本報記者反映一個值得思考的現象。《2015年湖南省選調生選拔工作相關要求》於3月12日發布,有不少畢業生注意到,長沙市、益陽市要求考生必須是“全國‘985’‘211’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株洲市、湘潭市、張家界市、婁底市、常德市、懷化市、永州市以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要求報考部分崗位的考生必須是“全國‘985’‘211’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湖南14個市州,僅有衡陽市、岳陽市、邵陽市、郴州市敞開大門,沒有局限於“985”“211”高校。

  “非‘985’‘211’高校畢業生就業時遭歧視的現象日益普遍,極大阻礙了就業機會公平的實現。”全國人大代表、湘潭大學教授羅和安在今年全國兩會上表示,“以校取人”的做法是典型的身份歧視,不僅是對學生身份的歧視,也是對學校身份的歧視。

  我國《就業促進法》第3條第一款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第26條則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規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當下,選調生選拔明文規定隻要“985”“211”高校畢業生,這種對身份的歧視有悖於全面深化改革,有悖於社會公平。

  非“211”高校畢業生周文想考回常德市,在看完選調生報名要求后,“心涼了大半截”。周文在校期間成績優異,連續兩年獲得獎學金,並擔任學生會干部,綜合素質較高。他很不服氣:“憑啥隻‘985’‘211’高校畢業生才能報考?”

  2013年4月,教育部明確要求,高校舉辦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活動,嚴禁發布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招聘信息。2014年11月,教育部表示,今后更多國家重大項目將會在支持范圍、遴選條件等方面對地方高校一視同仁,破除“985”“211”等身份壁壘。

  但是,此次湖南省選調生選拔“反其道而行之”。

  數據統計,我國有2000多所普通高校,“985”“211”高校僅有112所,如果把考生限定在112所高校內,就等於把絕大多數高校畢業生排除在外。“985”“211”高校的人才培養質量固然較好,但不等於其他高校沒有優秀畢業生。

  以湘潭大學為例,這所非“211”大學培養的人才中已有3人成為院士。但是按照上述湖南10個市州的特殊政策,湘潭大學畢業生將沒有機會報考選調生。

  “選調生是黨組織部門的后備干部,將非‘985’‘211’高校畢業生擋在門外,其結果是阻礙了很多優秀的非‘985’‘211’高校畢業生進入黨政領導干部隊伍。”一位株洲籍畢業生家長王女士說,“這違背了選人用人擇優錄取的原則。”

  記者認為,用人單位廣開才路,不僅會為所有高校畢業生提供施展才華的舞台,還可以選拔到更好、更多的優秀人才。

  “唯學校論”是荒謬的,是不公平的。“讓人人都有成長成才、脫穎而出的通道,讓各類人才都有施展才華的廣闊天地。”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我們希望看到,用人單位不設身份壁壘,擇天下英才而用之。

  本報記者 唐湘岳

  ●相關鏈接

  選調生條件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的通知》明確:“選調的對象應是政治素質好,有志於從事黨政工作並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學生。主要選調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共產黨員、優秀學生干部和三好學生。”

(責編:歐興榮、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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