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的消息,2015年,新疆兵團擬選派20名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西部項目)人員出國留學深造,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在外費用標准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據悉,新疆兵團西部項目出國留學人員申請人應符合《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同時應是新疆兵團的學校、科研院所、國有大中型企業、行政機關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留學專業應為新疆兵團發展急需專業,能為推動新疆兵團經濟、教育、科研事業的發展發揮積極作用,外語水平需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出國留學人員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分別為: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3-6個月﹔訪問學者,留學期限3-12個月﹔博士后,留學期限3-24個月。
記者了解到,新疆兵團教育局負責統一受理新疆兵團西部項目相關事宜,申報人員材料由新疆兵團教育局外事處受理。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應於2015年4月6日至4月20日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並於2015年4月22日前由所在單位的外事部門統一將申請材料一式3份上報新疆兵團教育局外事處,進行材料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新疆兵團教育局將組織專家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初審,在綜合專家初審意見后,根據選派人數的比例要求,擬按選派計劃120%的人數確定外語面試人員名單,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組織專家通過通訊評審或視頻面試的方式,對初審合格候選人進行評審,並確定錄取人員名單。獲得西部人才培養特別項目錄取派出的出國留學人員,根據國家公費出國留學的有關管理規定,需簽約派出,其在培訓和國外留學期間,原工作單位的工資、待遇不變。
據悉,為促進學科建設,提高科研水平,結合各派出單位的學科建設和科研規劃,西部項目重點支持以科研合作為依托,項目為載體,有針對性、成建制地組織派出,並對於重點經濟領域和學科領域的科研項目,以及重點科研公關項目給予傾斜。2015年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將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逾期自動取消。被錄取人員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被錄取人員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留學資格者,2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記者 戚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