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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簡章

2015年02月28日10:33        手機看新聞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實施,2015年福州大學面向福建省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是在學校普高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校招生辦負責具體實施。

二、招生規模與專業

按照教育部《關於福州大學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的復函》(教學司函〔2012〕14號)的規定,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規模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以內。招生專業如下:

數學類、計算機類、軟件工程、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類、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建筑學、土木工程(以上專業僅招收理工類考生);法學、工商管理、會計學、財政學、金融學、應用心理學、漢語言文學(以上專業文理兼收)。考生可根據特長選擇1-3個專業志願,且須與高考志願一致。

三、招生對象與條件

凡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一定的實踐能力,善於獨立思考,思想品德優秀,身心健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福建省普通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

1.學科競賽獲獎: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者。

2.創新實踐活動獲獎: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科技競賽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者。

3.高中階段獲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或全國創新作文大賽二等獎及以上者。

四、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依據學生本人申請,統一採取網上報名,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條件的對象且有意向報考我校的學生,於2015年3月1日-3月31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錄入相關個人信息后,填寫並打印《福州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招生申請表》(逾期關閉網上報名系統)。

2.郵寄材料:申請者須於2015年4月6日前將紙質材料通過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以當地郵戳日期為准),並在封面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樣,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用A4紙打印並按此順序裝訂以下材料:

①《福州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招生申請表》(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

②含高中階段各學年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的學籍卡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③相關獲獎証書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④個人自薦信(需手寫,綜合陳述個人成長經歷、個性特長、學科興趣及進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1000字以內)。

考生提交材料概不退還,請備份自留。

五、審核及測試

1.初審:我校將組織專家組,結合考生的志願情況,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於2015年4月底前在我校招生辦網站、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的“陽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初審合格名單,考生請自行查詢公示名單,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2.公示合格者於2015年6月14日到我校進行綜合素質測試。測試採用面試形式,主要考察學生相關學科專長、邏輯思維能力、創新發展潛質等。考生憑本人身份証及學生証參加測試,測試期間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3.學校將依據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確認我校2015年自主選拔資格考生名單,名單將在我校招生辦網站、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的“陽光高考”平台上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選拔招生資格。

六、錄取原則

1.志願填報:被確定為福州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合格的資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辦(或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填報志願。

2.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福建省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政審體檢合格,我校將根據專業志願確定專業給予錄取。

七、監督機制

1.我校招生工作由學校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2.我校將在校招生辦網站、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的“陽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選拔擬確定資格名單。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

3.學生以及所在中學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屬實、齊全。凡發現所在中學對推薦工作不負責任或參與弄虛作假,我校今后將限制或取消其在我校的自主選拔推薦資格,同時提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嚴肅處理;對已取得我校自主選拔預錄資格的考生,將取消預錄資格;高考錄取后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

4.如對我校自主選拔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向我校監審處申訴,申訴電話:0591-22865580。

八、附則

1.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福建省招生部門組織的高考報名,並參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2.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其它錄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福州大學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為准。

3.申請我校自主選拔的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招生辦網站的相關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信息提供不准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1—22866857,22866851,87893124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園路2號 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50116

招生網址:http://zsb.fzu.edu.cn

電子郵箱:fdzsb@fzu.edu.cn

十、其它

本簡章由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關於2015年自主選拔錄取辦法有新的變化,則以教育部頒布的正式文件為准。

來源:福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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