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21日電 (趙英梓)在外灘踩踏事件新聞發布會上,調查組成員回答央視提問時表示,這次事件定義為事件而不是事故,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此次事件不是生產安全事故,也不是有組織的群眾性活動。不管是事故還是事件,都應依法依規問責。並不存在定性為事件后,就不追責的情況。
在回答聯合早報關於今后上海舉辦大型公眾活動的有關情況時,周波副市長說,今年春節和元宵計劃舉辦29項活動,出於安全考慮,通過風險評估,24項活動仍將舉辦,滿足市民需要,各級部門要恪盡職守,認真做好相應安全措施和風險評估,確保安全進行。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調查組成員說,要適時在全市重要公共場所設立顯示屏、戶外廣播等安全提示設施﹔做好監測預警和應急准備,備足安保力量,加強現場疏導﹔必要時採取人流管控措施,嚴防人流對沖等隱患﹔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引導市民游客採取合理避險措施。
(責編:趙英梓、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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