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21日電(趙英梓)據“上海發布”提供的外灘踩踏事件調查報告認定,這次事件的性質:是一起對群眾性活動預防准備不足、現場管理不力、應對處置不當而引發的擁擠踩踏並造成重大傷亡和嚴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責任事件。黃浦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對這起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調查認定,對事件發生,黃浦區政府負有主要管理責任,黃浦公安分局負有直接管理責任,黃浦區市政委負有管理責任,黃浦區旅游局負有管理責任,黃浦區外灘風景區管理辦公室負有管理責任,上海市公安局負有指導監督管理責任。
(責編:趙英梓、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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