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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少女晚回家被責罵 留4頁遺書后跳樓墜亡

2015年01月12日08:30  來源:中青在線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14歲少女晚回家被責罵 留4頁遺書后跳樓墜亡

  女孩遺書

  1月10日晚,一 14歲女孩墜樓身亡。

  一句遺言:爸媽對不起,希望你們別太傷心

  10日晚,在因為晚歸和父母發生沖突后,年僅14歲的少女小盈從6樓縱身跳下,在被搶救了近1小時后,她還是離開了這個世界。目擊者說,女孩母親抱著女兒的身體,當場哭到暈厥。據知情者介紹,“父母對她期望很高,有時候教育方式難免粗暴。”小盈跳樓前曾留下一封長達4頁的遺書,這封遺書沉重得讓人幾乎窒息,除了滿滿3頁內心情緒的發泄,隻有一句遺言:“爸媽對不起,希望你們別太傷心。”

  /現場

  14歲女孩墜樓

  抱著少女身體 媽媽哭到暈厥

  1月10日晚上10點25分左右,成都市犀浦鎮某小區的保安蔣先生像往常一樣在小區裡巡邏。突然,他看見幾個人從小區臨街的一棟樓裡沖出來,往小區外跑。“當時我一看,就覺得肯定是出大事了。”蔣先生跟著幾個人跑出小區,就在小區正大門右手邊約10米處,他看到一個少女躺在地上,“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有個女的哭著沖過去要抱那個小女娃娃,我才曉得跑出來的是父母,女兒跳了樓。”

  蔣先生一邊叫周圍的人報警、叫救護車,一邊阻止激動的父母移動少女的身體。“她媽媽嚎啕大哭,情緒非常激動,伸手就去抱女娃娃的頭。”蔣先生說,女孩母親跪在女孩身側,試圖用手墊在水泥地上的女兒的頭下。“我看她爸爸雖然也快崩潰了,但相比她媽稍微有點理智,就喊她爸爸攔著她媽。”

  10日晚10點50分左右,犀浦鎮派出所民警趕到事發地點,幾分鐘后,120急救車也趕到現場。“救護車來的時候,女娃娃已經不行了。”據現場目擊者說,急救車趕到后,搶救了小盈40多分鐘,但最終沒有挽回她的生命。回憶起當時的一幕,蔣先生的聲音也低了下去:“慘得很。她媽媽抱著她的頭,哭得昏死過去了。”

  回家晚被責罵

  她從6樓臥室跳下 落到小區外大街上

  11日下午,記者來到事發現場。小區執勤保安指著一扇緊閉的窗戶說:“她是從6樓跳下來的。”在現場記者看到,女孩家住在小區內靠路邊的一棟樓房裡,而女孩的臥室窗戶正對著小區外的大街。10日晚上,少女從6樓跳下,蹭在2樓平台上,隨后落到小區外側的人行道上。

  11日晚,記者致電犀浦鎮派出所,據民警介紹,跳樓的少女名叫小盈(化名)。“周六(1月10日)晚上她回家比較晚,父母就罵了她幾句。然后她回自己房間寫作業,跟著沒多久就跳下來了。”據民警介紹,事發后,小盈被送往殯儀館,而她的父母也一直守在殯儀館裡。

  /遺言

  留下4頁遺書 “爸媽對不起,希望你們別太傷心”

  據了解,小盈是一名初三學生,就讀於附近一所中學。小區裡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居民說,事發后小盈父母的朋友也聞訊趕來:“我在旁邊聽到他們說,娃娃才14歲,成績還不錯,班上能排個中上水平,平時也多聽話的。”11日下午,幾名小區住戶說起昨晚的慘劇,都顯得沉痛而惋惜。

  經過多方曲折,記者聯系上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據知情人士。據他介紹,小盈跳樓前曾留下一封長達4頁的遺書。“前三頁看得出來情緒很激動,一頁紙寫了幾十個‘你去死’和‘你怎麼還不死’。”他說,小盈的父母對她期望很高,“有時候教育方式難免粗暴。”

  11日晚上8點45分,記者撥通小盈父母一位朋友的電話。“我不是當事人,你不要問我。”他表示不願多談這件事情,也希望記者不要打擾小盈的父母,“不要聯系,不要聯系了哈。”說完,他挂斷了電話。

  少女小盈消逝在這個寒冷的冬夜,她的遺書沉重得讓人幾乎窒息。在她遺書的最后一頁隻有一句話:“爸媽對不起,希望你們別太傷心。”

  /專家解讀

  教育孩子 應先讓他們懂得尊重生命

  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曾倩女士認為,導致小盈悲劇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和父母的沖突只是最后的導火索,在事情發生之前,她可能已經累積了很多情緒,一直沒有得到紓解,最后才導致悲劇的發生。”

  曾倩說,青春期的孩子情緒大多敏感,有的孩子在老師、家長或者同學等自己在意的人那裡,不能得到肯定,長期如此,也會降低自我評價,造成心理上的問題。“平時家長需要多注意孩子的反常情緒,從文章、舉止和言談中都可以窺見蛛絲馬跡,及時疏導,正確舒緩孩子的負面情緒。”

  此外,青少年們對於生命缺乏應有的認知和了解,不懂得如何去尊重和敬畏生命。一旦遭遇挫折,往往不能坦然承擔和面對,心理防線崩塌之后,可能就會選擇走上不歸路。不管是家庭,還是學校,抑或是社會,都應該將生命教育灌輸到青少年們的內心深處,引導他們尊重生命、關愛他人,避免自殺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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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教孩子釀慘劇 如何制止粗暴的“愛”?

  近年來,部分家長以“愛”之名的管教屢成“奪命凶器”。究竟該怎麼做,才能換回家長的溫柔,才能讓父母的愛暖如春陽?

  專家和業內人士認為,現在很多家長的問題並不單單是不會愛孩子,而是缺少一個對家長或者是准家長們的教育平台。要讓每位家長樹立“孩子也是有權利的人”和“打孩子可能違法”的觀念,並進而樹立起每個人對孩子權利的認同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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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司法機關處理未成年人問題尚且如此,其他部門自不待言,在處理相關事宜時,當然要注意方式方法,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華西都市報實習記者楊雪實習生漆元寒攝影郝飛)

(責編:龔霏菲(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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