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
筆者認為:從政策導向來看,該《意見》更符合學生成長的特點,更能真實、全面地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通過學生參與相關活動的具體表現來反映學生的素質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從而使學生的綜合素質具體化、過程化,使得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變得可考察,也更容易比較。這相對於過去隻看結果,不重視過程的簡單評價,向前推進了一大步。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為了避免簡單的一次性評價,《意見》還增加了時間和次數的考量,以此來觀察評價學生參加公益活動的真實目的和想法。
無疑,這一意見,更為科學合理﹔這樣的評價,也更加全面、真實、深刻,更體現學生成長的特點。
然而,我們也不能有所疑慮和擔憂。
一方面,從大的方面看,學生的成長是一個很復雜、甚至是變動的過程,其中,也不乏成長中的挫折和錯誤,這樣,如何更加完整地去評價學生是一個問題。過於量化的指標評價,有其優點,但弊端也很明顯。因為我們面對的,是一群具體的、富有感情、意志的孩子,不是毫無生機的物品,他們的成長不是固化的,而是一個反復試錯的過程,其中反映出來的品質如何評價?因此,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分為五個方面,是否能囊括學生成長的全部內容,是否全面反映學生在成長中表現出來的一些性格特征和意志特點是需要進一步考慮的。因為,一些優秀的品質,是難以評價的,而這對於學生將來的發展又是格外重要的。如堅毅,這個美國當年最時髦的教育概念,如何去培養,又如何去評價。
另一方面,如此細化的評價,會不會給學校、學生,甚至家長帶來更多的負擔和壓力。常聽到這樣的新聞,孩子作業由家長代勞,大學生實習找單位蓋章。如果,我們的評價帶來的是更多的家長代勞,甚至是更多單位的“公章”,那麼,全面綜合地評價學生素質的初衷又會落空,甚至適得其反,產生一系列新的造假。那時,忙壞的,還是家長,而不是學生,失去了全面評價學生的意義。
因此,好的《意見》,真正落實,還需要考慮很多因素,避免被虛置,難以收到實效。要避免一些為了評價而評價的應付,避免為了評價而被迫參加各種活動,給學生帶來新的負擔。因此,筆者認為真正通過活動反映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還需要細化一些具體情形,認真記錄學生參與活動的細節和過程,從而真實地反映學生在參與活動過程中的行為。這種記錄成長,遠比評價更為重要。
(作者為哲學博士、教育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