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問:保送生與自主招生有哪些區別?
答:保送生與自主招生的主要區別在於:(1)申請條件不同。保送生的申請條件由教育部統一規定,要嚴格一些,而自主招生則由各高校確定,相對寬泛一點。 (2)優惠政策不同。經省級招辦審核錄取的保送生免於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僅在錄取時一般可增加20∼30分提檔或者增加一定分數進行專業錄取。
71問:我國高校招生錄取體制是怎樣的?
答: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實行屬地化管理並負責組織實施。教育部在每年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均明確要求,高等學校招生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高等學校必須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招生錄取工作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72問:“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含義是什麼?
答: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高等學校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各省級招辦組織實施向高等學校投放合格生源電子檔案,並監督高等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73問:實際錄取數與計劃招生數有何差別?
答:計劃招生數是指在某地有招生任務的全國各高校准備招生的人數,實際錄取數是指實際錄取的結果。這兩個之間是有差別的。從近兩年的具體情況看,一般常見的是實際錄取數大於或等於計劃招生數;當然有時也存在實際錄取數小於計劃數,其主要原因是考生志願選報不平衡,造成一些學校生源不足或無生源,通常是外地院校情況更為嚴重,迫使這些生源不足的學校不得不削減招生計劃。
74問:招生錄取應遵循哪些原則?
答:教育部規定,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和高等學校要結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錄取投檔辦法,正確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願的關系。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應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省招辦按高等學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高等學校必須按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擬退檔考生要注明詳細的退檔理由,並負責對退檔考生的解釋工作。
75問:為什麼要了解錄取批次及其安排?
答:由於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錄取的高校較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時錄取,將不同類型的院校分期分批進行錄取,由此形成錄取批次。分批次錄取既有利於不同類型高校招生,也有利於增加考生的錄取機會。除提前批外,批次越靠后,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會逐批降低,隻要正確掌握不同批次及同批次不同順序的志願之間的關系,前批次如果不能錄取,后批次仍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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