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問:各地普通高校招生需公布哪些信息?
答:各地普通高校招生一般應當公布以下信息:(1)招生政策規定;(2)高校招生計劃;(3)高校招生章程;(4)藝術專業聯考合格線,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測試入圍標准和名單;(5)享受照顧政策的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名單;(6)軍事、公安、藝術合格考生名單;(7)全省考生分數段、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和學校調檔分數線;(8)錄取時間安排和錄取進展情況;(9)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願信息;(10)提前單獨招生考試錄取考生名單,等等。
52問:各地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何時公布?
答:各地的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即招生專業目錄)一般是在即將開始填報高考志願的5月初至6月中下旬,在各地專門主辦的招生考試雜志、報刊上向社會公布。有些地方僅在開始填報志願的前幾天才向社會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公布似乎有越來越晚的趨勢。
當然,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后,院校的征集志願計劃將通過各地招生考試信息網(由各地省級招生辦或教育考試院主辦的)、有關新聞媒體及各填報征求志願確認點向社會公布。
53問:怎樣可較早知道高校招生計劃?
答:由於各地向社會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即招生專業目錄)似乎有越來越晚的趨勢,那麼,怎樣才可以較早的知道心儀高校的招生計劃呢?(1)教育部開設了“陽光高考信息平台”(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可在4月中下旬至5月初,通過這個渠道查詢各高校各專業的招生計劃。(2)在4月中下旬至5月初,有些披露信息及時的高校就在本校的招生信息網上,向社會公布本校的招生來源計劃(即分專業的招生計劃)。
54問:什麼是高校招生章程?
答:由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的,並經其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后,才可向社會公開發布的且不得擅自更改的並必須嚴格執行的有關高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和重要依據的謂之高校招生章程。有關招生章程與招生簡章的區別,請看《高考志願填報勝經2012》之中級實戰篇。
55問:招生章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教育部每年都明確規定“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經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准,頒發學歷証書的學校名稱及証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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